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发展迅猛,其规模、范围急剧膨胀,在一些地区已经可以与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平起平坐,成为社会财力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这部分财力对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由于收费不规范,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问题。
一是多头分配,导致分配秩序混乱。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是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依靠行政权力进行的,是在财政之外直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行为,因而又形成了众多的单位财政、部门财政。这种政出多门,多头分配,造成了分配秩序混乱。
二是重复征收、重复交纳。国家通过税收强制性地集中了一部分社会财力,目的是保障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但是由于财力不足,政府在行使具体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又再次依靠行政权力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企业、个人在缴纳了国家各项税收后,理应无偿地享有政府的各项管理和社会的公共服务,但目前要享有这些往往还要另外交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如社会治安费、交通安全管理费、基础设施费、市政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等。这造成同一目的和用途下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重复征收、重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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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发展迅猛,其规模、范围急剧膨胀,在一些地区已经可以与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平起平坐,成为社会财力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这部分财力对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由于收费不规范,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问题。
一是多头分配,导致分配秩序混乱。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是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依靠行政权力进行的,是在财政之外直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行为,因而又形成了众多的单位财政、部门财政。这种政出多门,多头分配,造成了分配秩序混乱。
二是重复征收、重复交纳。国家通过税收强制性地集中了一部分社会财力,目的是保障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但是由于财力不足,政府在行使具体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又再次依靠行政权力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企业、个人在缴纳了国家各项税收后,理应无偿地享有政府的各项管理和社会的公共服务,但目前要享有这些往往还要另外交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如社会治安费、交通安全管理费、基础设施费、市政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等。这造成同一目的和用途下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重复征收、重复交纳。
三是资金所有权不明确,资金分散。目前国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的资金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对其管理缺乏有力的政策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是依附政府行政权力获取的,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允许才得以实施,资金的所有权本应归属政府,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具体拥有和支配,而实际上目前大部分所有权、使用权归单位所有,资金分散、整体效益低下,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单位贫富差别悬殊,不利于财政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财政分配、调节职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和实施。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基金的不规范问题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源于国家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新旧体制交替运行,经济体制改革相对超前,而政治体制改革则相对滞后。社会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尚不健全,在对整个国家的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问题上,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程度不高,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导致各地各部门乱收费和乱设基金,乱收乱支,挥霍浪费。
其次是源于财政职能弱化、财政分配体制尚未规范。财政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过低,并仍在逐年下降,不能有效地保证政府必要的财政开支。目前“分税制”还很不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财权还没有划清,事权、财权还不统一;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地方不得自行开征地方税收以筹集资金。在财政困难的状况下,地方要办的事情很多,建设资金严重短缺,于是地方政府就依靠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来筹措资金。
第三是源于财政工作自我局限。长期以来,财政工作主要在财政预算内的小圈子里转,自我局限于预算内财力的管理调控上。由于对整个社会财力缺乏必要的管理、调控和引导,社会财力分配秩序混乱在所难免。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规模过度膨胀,畸形发展,对财政经济的冲击越来越严重,因此,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已是整顿财经秩序的当务之急。要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深化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对政府及其部门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样才能为彻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创造良好的条件。
2、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强化财政职能。首先要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强化财政分配职能。财政要将政府管理和社会公共需求的必要开支承担下来,严格划清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做到事权、财权统一,建立公平、公开、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地方政府得到充分的财力保障。其次调整目前政策,强化税收,弱化收费、基金,严格控制收费、基金规模,将一部分收费、基金纳入税收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以税收分配为主,辅以少量规费分配的规范的分配体系。
3、财政工作要解放思想,放宽眼界,打破局限。要把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从单纯的预算内收支平衡上转移到对整个社会财力的管理、调控和引导上来,一手抓预算内收入,一手抓收费和基金收入。在当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要采取逐步规范的办法,比照税收管理方式,由政府统一征收,纳入地方财政综合预算,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过渡办法。具体来说,可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归并在一起管理,不论收费还是基金,也不论是行政性收费还是事业性收费,统一按其内容划分为管理型、公共型和服务型三大类。将体现政府职能和公共需求的管理型、公共型的收费和基金直接由政府征收,明确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归政府,纳入地方综合财政预算;将一部分服务型的行政事业型收费和基金,结合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推向市场,转为经营性收费,其余服务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则可先委托单位自行管理,以后逐步推向市场。
(责任编辑 李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