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厅对会议费的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一是取消区直行政单位会议费预算定额,实行会议费集中管理,总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二是财政部门只承担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人大、政协的例会、政府召开的劳模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召开的会议的会议费,其他会议费由主办单位自理。三是财政部门对批准召开的会议的规格、规模、会期、人数等进行认真审核,按定额标准确定会议费的包干数额。四是家住会议所在地的会议代表,一律不安排食宿,给予伙食补贴。五是对区内召开的会议,一律不许开支旅游、烟酒、纪念品等费用,一律不得在涉外宾馆召开,一律不得报销非会议费开支,也不得向参加人员和单位分摊会议费,会议举办单位自制的收缴会议费的凭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