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农业人口占8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改革以后,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虽然每个劳动者仍配有一份生产资料——土地,但是,劳动资料的合理配置问题就提出来了,当从事农业的劳动并不需要那么多时,以家庭作为一个追求经济效益最大的生产单位,就要把土地上多余的劳动力游离出来,从事其它可能获得收入的非农产业,如去乡镇企业作工,进城当民工等。然而,一旦当那些非农产业的容纳能力竭尽时,进一步游离出来的农民便成了失业人口。这部分失业人口由于还保留着一块土地,因此有时处于隐蔽状态,有时则成为汹涌的民工潮。
中国的失业问题首先是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过剩问题,因此,我们首先要广开门路,稳定和发展目前广大农村流行的三元就业结构:第一,“不离土不离乡”,开发“二高一优”农业,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增加农村劳动力投入;第二,“离土不离乡”,继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调整乡镇企业的产品结构,增加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第三,“离土又离乡”,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地向城市转移,这里特别是要加快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发展农村三产,减少民工流向大城市的压力。但是,要真正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加快农村城镇的建设,还需要城市工业适当地向农村地区转移。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最好办法,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做到双向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根据各自的素质、技能流向不同层次的城市和农村城镇,各类城市中经济效益处于边际地位的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向下一层次的城市或城镇转移,逐步地吸纳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
(摘自《经济研究》1994年第9期 作者:袁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