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初以来,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针对农林牧副渔产品税并入农业特产税以后,农民思想一时难于适应,跑、冒、滴、漏因素较多,农税征管难度大的实际,采取措施,强化了农税征管工作。截至3月25日,全县农业税任务已全部落实,征收入库农业特产税8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3倍。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财政局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开会等媒介进行宣传的同时,还张贴标语,在各村组办黑板报,以及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此外,还组织财政干部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活动,逐村逐组举办学习班。通过宣传,农民弄清了这次农税政策调整并没有增加农民负担,从而消除了思想顾虑。
2.督促纳税申报。财政局以有核算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和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为重点,督促纳税人搞好纳税申报,为查实征收打基础;同时在农贸交易集中地带设立纳税申报点,在地方交通要道设立必要的纳税申报站,开展道路稽查,堵塞税收流失。
3.相互进行纳税检查。本着“征、管、查”相分离的原则,在开展专管员与专管员之间的对调检查的同时,财政局成立了农税稽查室,开展了自上而下的专班检查。对于县财政在乡镇财政辖区稽查出来的税收,全额缴入县级财政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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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针对农林牧副渔产品税并入农业特产税以后,农民思想一时难于适应,跑、冒、滴、漏因素较多,农税征管难度大的实际,采取措施,强化了农税征管工作。截至3月25日,全县农业税任务已全部落实,征收入库农业特产税8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3倍。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财政局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开会等媒介进行宣传的同时,还张贴标语,在各村组办黑板报,以及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此外,还组织财政干部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活动,逐村逐组举办学习班。通过宣传,农民弄清了这次农税政策调整并没有增加农民负担,从而消除了思想顾虑。
2.督促纳税申报。财政局以有核算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和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为重点,督促纳税人搞好纳税申报,为查实征收打基础;同时在农贸交易集中地带设立纳税申报点,在地方交通要道设立必要的纳税申报站,开展道路稽查,堵塞税收流失。
3.相互进行纳税检查。本着“征、管、查”相分离的原则,在开展专管员与专管员之间的对调检查的同时,财政局成立了农税稽查室,开展了自上而下的专班检查。对于县财政在乡镇财政辖区稽查出来的税收,全额缴入县级财政金库。
4.牢牢抓住收购环节,搞好代征代扣代缴工作。对国家规定在收购环节征收的税种,一律由代征代扣义务单位和个人在收购环节按税率代征代扣。对生产经营比较分散的小宗品种,由原来在生产环节征收转到收购环节征收。同时建立健全代征代扣制度,强化代征代扣责任。对于不履行代征代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收购品种的总额直接从代征代扣单位扣补应缴税款,并与工商管理相结合强化对个体收购网点的管理。
(刘建华 何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