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4日至7日,《中国财政年鉴》编委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召开了《中国财政年鉴》特约通讯员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1993年财政年鉴编写工作经验,讨论《中国财政年鉴(1994)编写大纲》,部署1994年年鉴编写任务。财政部副部长、《中国财政年鉴》编委会主任李延龄到会讲话。
会议还对1993年财政年鉴编写工作做得好的财政厅(局)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获得一等奖的有山东、江西、内蒙古;获得二等奖的有河北、山西、上海、河南、广东、青海和珠海;获得三等奖的有辽宁、北京、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苏、湖南、陕西、广西、宁夏和宁波市。
(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