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近几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清、标准不清、管理权限不清的问题,湖北襄樊市最近推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四统一一公开”管理办法。
“四统一一公开”就是统一审批,统一票证,统一专户储存,统一收支管理,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办法规定凡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收费项目,不论是行政性收费,还是事业性收费,一律由市物价局、财政局依据有关收费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市政府统一审批。经批准的收费单位执行收费时,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到财政部门办理《购领证》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两证一据齐全,方可收费。各项收费收入凡属市政府直接支配的,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属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代收的,按月上缴市财政。经批准由部门和单位自收自支的收费收入,统一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储存代管,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对同一建设项目,凡涉及多个收费单位和多种收费项目的,归并收费项目,综合测算收费标准,明确一个收费单位,实行一次性收费。一个收费单位有多种收费项目而分散收费的,实行集中统一收取。
办法还规定,建立收费资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和收费年审制度。年初由财政会同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达年度收支计划,作为收费收支的执行依据,保证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年终办理收支决算。同时还规定,从各项收费总额中按5%的比例提取地方统筹发展基金,用于重点建设项目。 (孙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