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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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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罗田县财政局从1992年起,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邮电费进行了改革。一是对新增公用电话机,一律报县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批准,邮电部门凭控办审批手续装机,未经批准;邮电部门不予安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二是电话费登记到人,公私分清,出榜公布,相互监督。三是控制电话会议。四是压宿邮寄费用。从1992年9月1日起,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传递的公文,一律送县直机关公文交换中心进行交换,不得邮寄。由于实行了邮电费改革,全年共节约邮电费支出8万多元。 (周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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