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争取财政状况基本好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它是针对陕西省当前财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后制定的,对于振奋陕西省广大财税、财务干部职工精神、克服困难,做好财税、财务工作,促进陕西经济发展,都具有非常现实积极意义。《若干措施》强调,争取财政状况好转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认为如果财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影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影响政治、经济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影响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一定要清醒地认识财政面临的严峻形势,把争取财政状况好转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进取,抓出实效,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提供可靠的财力保证。
《若干措施》明确地提出了争取财政状况好转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它强调解决财政问题必须坚持强本节用、量入为出的指导思想,在“八五”期间,要通过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平衡、稳定、坚实、有后劲和职能健全的财政。
《若干措施》指出,克服财政困难的着眼点必须牢固地放在搞好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
最近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争取财政状况基本好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它是针对陕西省当前财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后制定的,对于振奋陕西省广大财税、财务干部职工精神、克服困难,做好财税、财务工作,促进陕西经济发展,都具有非常现实积极意义。《若干措施》强调,争取财政状况好转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认为如果财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影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影响政治、经济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影响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一定要清醒地认识财政面临的严峻形势,把争取财政状况好转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进取,抓出实效,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提供可靠的财力保证。
《若干措施》明确地提出了争取财政状况好转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它强调解决财政问题必须坚持强本节用、量入为出的指导思想,在“八五”期间,要通过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平衡、稳定、坚实、有后劲和职能健全的财政。
《若干措施》指出,克服财政困难的着眼点必须牢固地放在搞好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上。要坚决执行《企业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把企业推向市场,使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突出地抓好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积极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岗位全员聘任制和岗位技能工资制,进一步打破“铁饭碗”、“铁交椅”和“大锅饭”,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企业能“活”能“死”的新机制。
《若干措施》要求培植后续财源,增强财政后劲。各级政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各自的财源建设规划,发挥当地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有目标、积极主动地开拓和培植后续财源。省级重点抓好对全省财政有支撑作用的主体财源建设,地、市、县、乡都要培植自己的支柱财源,形成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梯级财源网络。同时,要一手抓税利大户,一手抓亏损大户。5年内,使实现税利上亿元的预算内工业企业由4户增加到10户;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7户增加到9户;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6户增加到9户;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24户增加到41户。要使70个百万元以上的经营性亏损大户,40%由亏转盈,30%扭亏持平,30%亏损减少。提前扭亏的企业,其实现利润全部留给企业,专项用于增加技术改造和生产发展基金。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在限期内不能扭亏的,领导就地免职,不得易地做官。并且要继续抓好县级财政创收和扭补工作。每个县(市、区)都要选择3、5个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重点扶持培养,使其“八五”期间实现税利达到500万元以上,成为本级财政的支柱财源。到1995年,全省建成和提高5个财政收入亿元县,实现财政扭补的县由18个增加到30个。实现创收目标和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在中央对省的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上交比例不变;实现扭补的县,两年内定额补贴不变,从第3年开始,分2、3年递减定额补贴。
《若干措施》在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利益关系,认真解决国民收入超分配问题方面,提出了以下几条措施:
一是坚决改变企业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的状况。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不得超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增长。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奖金必须下浮。未完成当年承包指标或上交财政任务的企业,不得计提效益工资,不得行使3%的职工晋级权。经营性亏损企业必须停发奖金,工资视亏损情况下浮10%至20%。
二是严格制止虚盈实亏。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提取和合理使用生产性基金,不得吃老本。对潜亏企业,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在摸清情况、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规划,限期消化。企业的问题原则上由企业自己解决。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把国有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的完整、补偿和增殖纳入承包考核。建立健全定期审计、承包年度终结审计及离任审计制度。对继续弄虚作假、虚盈实亏的企业,要坚决追回已获取的荣誉和奖金,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是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隐蔽性收入。合理部分纳入工资总额,不合理的要取消。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福利标准,不得在标准之外滥发钱物。严禁搞实物分配或发购物券。对违反规定,挪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滥发奖金、实物的,按侵吞国家资财论处。行政事业性收入,除按规定留给单位外,其余部分要纳入财政统一管理。
四是积极推行财政复式预算制度。从1992年起,财政预算按复式预算编制。经常性预算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建设性预算必须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实行复式预算后,财力不能保证正常支出的县,要通过裁减机构、精简人员、压缩消费等办法,把支出千方百计控制在自有可用财力之内。对无建设资金的县,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周转使用的办法,今后三年内,每年每县解决200万元至300万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和经济效益好的短、平、快项目。
《若干措施》还在大力推进粮食购销体制、公费医疗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强化税收管理,大力组织收入方面;精兵简政,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方面;加强预算外资金宏观调控,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方面;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方面,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