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卓资县属于山、老、穷县,总人口24万,少数民族占1.8%。1983年,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已达1416人,由国家财政负担的行政事业人员达4451人,与全县人口之比为1:50。全县行政事业费中的人头费与本级财政收入基本持平(行政事业费中人头费部分为339万元,当年全县财政收入365万元)。行政管理费的年增长率超过同期财政支出增长率4个百分点。人员的急剧增加,给县级财政造成巨大压力。而且,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经过专门训练,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形成了一方面人浮于事,另一方面依靠招聘大量集体人员来开展工作的现象。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继1984年全国性的机构改革后,卓资县先后三次精减了机构,形成了目前的机构设置格局:县政府设办公室、经济行政管理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税务局、法制监督局和公安局;县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教工委、机关工委、企业工委、农林牧水工委。经过6年多的调整,与1983年相比,全县党、政、群团、政法等机构从62个减至18个(其中政府机构由46个减为6个),机关行政人员由1416人减为1121人(含税务、工商等原列为事业的人员和政法人员),其中县直机关由977人减为537人,县直中的政府部门由628人减为304人。
卓资县机构改革的主要作法,一是重新划分部门职能,大刀阔斧地撤并业务相近部门,强化规划、监督等宏观调控部门及综合部门。二是切实抓好机关消“肿”,安排好人员去向,主要渠道是:(1)动员干部到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工作,共有317人充实到乡镇,有112人从行政单位转到事业单位工作,有200多行政人员转到企业。(2)对乡镇企业局、粮食局、房地产局等18个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共有669人与财政脱钩。将2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差额补贴,有392人与财政半脱钩。(3)允许干部离开机关自谋职业,并给予一定补偿,共有43人有偿离职。三是机构改革伴随干部制度的改革,领导干部的安排和其他干部工作岗位的确定引入竞争机制和考试制度、聘用制度,打破干部、工人界限,打破“铁交椅”和“铁饭碗”。
机构的精减和人员的削减大大减轻了财政负担,增强了财政实力。1990年卓资县行政管理费支出291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15.3%,比1983年该项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24.8%下降了9.5个百分点;改革前的1979年到1983年行政事业费的年递增率为20.4%,而改革以后的1983年到1990年年递增率却只有3.7%。1990年县财政滚存结余346.8万元,净结余48.6万元,各项补贴结余200余万元,本级周转金近千万元。近两年,县财政从节省的行政事业经费中拿出约600万元,对农田水利、道路、供电、供暖、市政、邮电和重点工矿企业进行了配套投入,开通了35条乡村公路,增加运输里程200多公里,程控电话也即将开通,这些都为今后经济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