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中央明确指出,这次整顿的重点是那些既有行政权又有经营权的公司。因为这些公司往往是政企不分、官商不分、权钱交易,它与目前群众意见最大的物价上涨、分配不公和党政机关某些腐败现象有着密切的关系。
为什么清理整顿的成效难以巩固?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认为,这里有改革中政策不配套、制度和管理上有漏洞的问题,也有利益分配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清理整顿工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产生官办公司的社会环境。
同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一样,官办公司的产生和发展也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这里以工业部门的政企不分的公司为例,作点分析说明。这类公司主要有以下特征:由于压缩行政编制而精简的机构和人员,在原行政系列某业务部门的基础上更换名称,如将原某局(或处、室)换牌为某公司;变原来行政机关工作的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或升级的高价服务,收取各种名目的服务费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同时利用掌管计划、物资分配和调拨权力,组织紧俏物资资源,从而获得较高额的利润。这类公司产生的社会环境是:首先,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在精简整编行...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中央明确指出,这次整顿的重点是那些既有行政权又有经营权的公司。因为这些公司往往是政企不分、官商不分、权钱交易,它与目前群众意见最大的物价上涨、分配不公和党政机关某些腐败现象有着密切的关系。
为什么清理整顿的成效难以巩固?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认为,这里有改革中政策不配套、制度和管理上有漏洞的问题,也有利益分配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清理整顿工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产生官办公司的社会环境。
同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一样,官办公司的产生和发展也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这里以工业部门的政企不分的公司为例,作点分析说明。这类公司主要有以下特征:由于压缩行政编制而精简的机构和人员,在原行政系列某业务部门的基础上更换名称,如将原某局(或处、室)换牌为某公司;变原来行政机关工作的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或升级的高价服务,收取各种名目的服务费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同时利用掌管计划、物资分配和调拨权力,组织紧俏物资资源,从而获得较高额的利润。这类公司产生的社会环境是:首先,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在精简整编行政机构和人员时,通常的作法是行政命令,职工本人选择去留的机会较少,一般是领导说了算。其次,精简的机构和人员去向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从行政机关精简下来的人,其主要去向似乎只有办公司,这些公司是否必要则不考虑。第三,在盲目中成立的公司难于同政府部门脱钩。如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的存在,只要有权就能有紧俏物资、计划内物资,有了这些物资就能赚到大钱,因此,一方面公司要依赖于政府部门,另一方面,政府机关可以利用公司赚来的钱缓解因职工住房、福利待遇、行政经费超支等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政企不分的公司,以权换钱、用钱买权、中饱私囊等腐败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要从根本上清理整顿政企不分的公司,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要加强法制建设,严明纪律,违法必究。禁止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办公司,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保持党政机关廉洁,搞好党风政风的一个重要保证,也是反对腐败现象的一条基本原则。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加强法制建设,要通过立法程序制定严密详细的法规,禁止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办公司,对违反者要规定严厉的处罚措施。要堵塞政策上的漏洞,不让投机者有可乘之隙。其次,要执法严明,对违反有关法规经商的党政机关要依法进行严肃认真的查处,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和刑事责任上给予必要的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令行禁止,才能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否则,不依靠法治,不严明立法,坚决执法,整顿公司的工作就会此伏彼起,违法违纪现象就会越演越烈。
第二,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合理地解决政府机构精简人员的去向。不可否认,我国公司热现象的出现是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关的,是政治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消极现象。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身是符合广大人民心愿,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相关的体制也应配套改革,如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假如有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在精简整编工作中,经过科学的考核,并在这个基础上实行优胜劣汰,把不适合在机关工作的人裁减下来,不仅可以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办事效率,而且还会使精简下来的人心悦诚服地离开机关。再加上对这部分人员的安排去向加以合理疏导,如充实到生产第一线或服务性的第三产业等等,精简下来的人就不一定都去办公司搞经营了。
第三,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利益机制。在政企不分的公司中,有两个值得重视的现象,一是流通领域的公司多,搞产业的公司少;二是预算外的公司多,自觉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少。这种现象的实质是利益问题。因为,政企不分的公司一般多是预算外企业,办流通领域的公司较其它行业容易获得较高额的利润,而国家对预算外企业又有优惠的税收政策。这样,不仅使国家财政应收的大量税金流到了预算外,而且造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失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解决这个问题,除必要的行政手段外,还必须用经济手段,提高预算外企业的纳税比例,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限制那些不具备经营条件而专靠钻国家政策空子的公司的生存。
第四,解决不合理的收费体系。政企不分的公司之所以大多在流通领域,主要是受到流通领域容易获得高额利润的吸引。它们获得高额利润的主要手段是收费。有的公司既不搞物资调拨也不负责供应,却向所属单位收取名目繁多费用,而且标准都很高。有的还搞重复收费。如有一批进口钢材,实物在某仓库未动,货单却“周游”10个公司,中转12次,历时8个月,到达最终用户时,因收费加价价格已上涨38%。因此,清理整顿政企不分公司的工作,一定要整顿这些公司的不合理收费,从高额利润来源上限制政企不分公司的生存。
第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目前很多公司都处在由政府机关向企业性公司的过渡阶段,为保证这个过渡阶段的顺利完成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一是确定执行什么样的财务会计制度。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没有专门对公司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只能比照现行工业、供销、物资等部门的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但公司的情况很复杂,有的不能比照。应针对公司千差万别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以作到有章可循。二是对公司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的提取和发放标准,应作出明确的规定,以改变目前很多公司工资、福利比照机关,奖金比照企业,洗理费、误餐费随心所欲,把企业留利分光吃光的不合理状况。三是合理制定无收入来源的公司管理费的提取标准。这类公司为数不少,现行办法是卡断了他们行政经费的来源改由企业上交管理费解决,一般都进企业成本。但由于对管理费提取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执行中又很不规范,存在不少问题。应尽快制定出合理的标准,防止管理费的多收、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