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冯兰天 周海波 赵建森 邹宁 云南省财政厅农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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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提高粮食商品率,中央决定自1986年起到1990年止,在财政预算内专门安排一笔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由中央、省、地县按4:3:3比例配套,有重点地投资于选建的商品粮基地县,扶持粮食生产。从1986年到1988年,中央共安排我省此项资金6400万元。加上我省的配套资金,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农业生产投资。我省在管理和使用这笔粮食发展资金中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
(一)统筹资金,择优扶持,集中投放,促进粮食增产。几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在资金安排使用时,改变了过去那种平均分配的做法,确定粮食发展资金只能用于建立商品粮基地县,非基地县不予以分配,并根据我省粮食生产现状,选定了土地资源、灌溉设施、科学种田较好,交通条件便利,具有粮食生产优势和增产潜力较大、群众有积极性的19个县,建立了商品粮基地县。为了保证资金能相对集中使用,在各基地县内,资金分配也不搞乡乡开花,面面俱到,而是选择那些粮食生产条件较好,商品率较高的乡(镇)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三年的投资,我省19个商品粮基地县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初步改善,为粮食增产奠定了一定的...
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提高粮食商品率,中央决定自1986年起到1990年止,在财政预算内专门安排一笔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由中央、省、地县按4:3:3比例配套,有重点地投资于选建的商品粮基地县,扶持粮食生产。从1986年到1988年,中央共安排我省此项资金6400万元。加上我省的配套资金,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农业生产投资。我省在管理和使用这笔粮食发展资金中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
(一)统筹资金,择优扶持,集中投放,促进粮食增产。几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在资金安排使用时,改变了过去那种平均分配的做法,确定粮食发展资金只能用于建立商品粮基地县,非基地县不予以分配,并根据我省粮食生产现状,选定了土地资源、灌溉设施、科学种田较好,交通条件便利,具有粮食生产优势和增产潜力较大、群众有积极性的19个县,建立了商品粮基地县。为了保证资金能相对集中使用,在各基地县内,资金分配也不搞乡乡开花,面面俱到,而是选择那些粮食生产条件较好,商品率较高的乡(镇)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三年的投资,我省19个商品粮基地县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初步改善,为粮食增产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据统计,1988年19个商品粮基地县粮食总产量达50.1亿斤,约占全省粮食总产的26.6%,比1987年增产2.7亿斤,增长5.8%。
(二)抓住重点项目,解决制约粮食生产的关键问题,改善粮食生产基本条件。我省粮食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发展后劲不足。为此,在总结过去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省财政部门一开始就与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把资金重点放在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各基地县在具体安排资金时,紧紧围绕这个原则,结合当地特点,从实际出发,缺什么,补什么,因地制宜确定投资重点,相对集中使用资金。三年来,各基地县用于水利方面的资金达3592.8万元,用于农村农技推广方面的资金2198.4万元,用于农机方面的资金319.0万元,用于其他方面的资金327.8万元。各基地县利用这些资金,共新建小型水库36座,改善了灌溉面积27000公顷,改造了中低产田10900公顷,提供了粮食新品种1728吨,加快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为粮食增产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三)实行“钱粮挂钩”和“项目管理责任制”,保证投资效益。为保证向国家提供更多的商品粮,我省对各商品粮基地县实行了投资与增加调出商品粮挂钩的办法,按中央和省两级投资额计算,每投资一元,商品粮基地县必须向国家提供2公斤商品粮,丰年多交、灾年少交,五年结算,由粮食部门负责同各县签订粮食定购合同,达不到标准的扣减中央和省财政的补助款。因此保证了投资效益的具体考核和落实。为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基地县在建设过程中,对属于重点水利工程的项目,实行了按项目管理工程,以合同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办法,由水利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后给予拨款,收到了比较显著的效果,基本上没有挪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我省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扩大使用范围。由于此项资金大部分是无偿投资,因而有些县在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主管部门之间“平分秋色”的情况,造成有些部门在资金使用中没有把钱用到增产粮食急需的方面去,而是乱开口子,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把资金用于兴建县级服务大楼、办公室、宿舍等非生产性建设。二是在农村农技推广资金使用中,用于短期行为的较多,对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建设重视不够。一些县把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等当年生产费用上,而对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等投资较少。三是资金下拨时间较晚,影响投资效益。从三年的资金安排情况看,基本上均没有按农业活动的要求在春耕生产前及时拨付资金。如1988年的4月底省里才拨付50%的资金到地区;1989年到5月中旬中央、省两级的配套资金均尚未拨付,影响了资金及时充分地发挥效益。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提高粮食发展资金投资效益,必须继续加强对这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粮食发展资金的使用,要坚持有偿与无偿相结合,以有偿为主的原则。多年来支农资金管理实践证明,实行有偿投资好处多。一是有利于贯彻择优扶持的原则,可以更好地调动受援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二是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节约投资,有利于将国家的扶持同受援单位自力更生的精神结合起来;三是有利于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的投资效益;四是有利于资金的增值,缓解资金不足的矛盾。因此,对那些便于落实债务、投资周期短、直接受益的项目,应尽量采取有偿支持,回收的资金仍然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如对灌溉工程的一部分投资、良种体系建设的投资、支持专业户发展生产的投资、支持农机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一部分投资,均可实行有偿支持。对不易落实债务和没有直接经济效益、只有社会效益的项目,则实行无偿扶持。
(二)粮食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发展,重点应放在建立和完善良种繁育体系、生产技术推广体系上。我省的农业是属于资源约束型的,人多地少,每人平均占有耕地1.1亩,低于全国平均1.3亩的水平,仅为世界平均4.3亩的四分之一。这就决定了我省发展粮食生产只能走依靠技术进步、通过不断提高单产来增加总产的道路。因此,加强农业科技的投入,是提高我省粮食产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搞好农业技术推广,首先应该健全和强化现有的科学技术服务队伍,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作用。目前,我省农业科技人员奇缺,大部分县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装备陈旧、技术手段落后、农业科技普及很差,这方面工作做好了,对粮食增产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粮食发展资金要增加科技推广的投资,加强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这样,可以为粮食稳定增产提供较为牢固的物质基础条件。
(三)适当集中资金,加大对商品粮基地县的资金投放。目前中央安排我省商品粮基地建设资金每年仅2300万元,要在19个基地县进行分配,平均每县150万元,与粮食生产各方面的配套措施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比较起来,实属太少。我省农业基础很脆弱,要使基地县的农业生产条件有明显改善,就必须使投资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有效地发挥效益,如果资金投得太少,形不成规模,就无法发挥新的生产能力。目前,在财力较紧的情况下,能否调减几个条件不太好的商品粮基地县,使资金的投放相对集中一些。这样有利于采取分期分批建设的办法,真正使基地建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益一个。另外,建议将新建的农业发展基金的大部分,集中用于商品粮基地建设,增加发展粮食生产的投资。
(四)采取预拨资金办法,保证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粮食生产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季节性强,生产周期长,要做到当年投资,当年受益,就必须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不失时机地在前一年安排项目,组织施工,否则,投资效益就要被耽误。由于我省大部分县是吃财政补贴的县,财力十分有限,无力预先垫付上级分配的粮食发展资金,为了不误农时,我们认为今后要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采取预拨资金的办法,即在前一年的十月中旬就把资金分配下去,以保证项目按时开工,做到当年投资,当年受益。如我省支农资金中的小型水利补助费等,多年来都是采取预拨资金的办法,基本上保证了当年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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