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是一个农业大县,为精心构筑全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该县把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确定年人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600—800元。保障资金按照县、乡、村三级共同负担的原则,县财政负担10%,乡镇财政负担40%,村集体负担50%。具体保障措施采取“现金补为主,集体帮为助,保障田为本,部门扶为辅”的办法进行。现金补为主,就是对保障对象达不到最低保障线标准的差额部分,按月或按季补发现金。集体帮为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党员干部联系保障制度,组织劳力帮耕帮种;二是减免提留、统筹费和义务工,给保障对象创造维持基本生活的宽松环境。保障田为本,即给每个保障对象划分至少不低于0.5亩的基本生活保障田,由本人耕种或由村里组织人代耕代种,减免各种税费,产出的粮食全部用于保障对象的口粮。部门扶为辅,即由政府发给保障对象优待卡,在同等条件下,劳动部门优先推荐和安排保障对象子女就业;保障对象子女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只交书本费和必要的食宿费,不交学杂费和其它费用;保障对象就医,只交基本药费,不交挂号费、注射费、服务费和计划免疫费。群团组织建立帮扶联系点。集体减免的提留、义务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