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聚焦”的部门之一,也是承办建议、提案任务最重的单位之一。湖南省怀化市财政局自1998年撤地设市以来,两年间共承办、协办各类建议、提案72件,连续两年办复率、走访率、满意率为100%,解决问题率在70%以上,被评为承办工作的先进单位,树立了良好的财政形象。回顾承办过程,我感到财政部门做好承办工作主要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摆正位置,高度重视承办工作
首先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才能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始终保持扎实诚恳的工作作风,对待承办工作从被动办理变为主动办好,才能自觉通过承办工作为人民谋福利。其次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在承办过程中,态度要诚恳谦和,语言要中肯得体,不能有丝毫的衙门气息和傲慢态度,使承办工作从感情上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第三是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法律意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是促进财政工作的绝好机会。承办建议提案不仅能为我们工作提供现实情况,也能提供有益的思路。因此,在承办过程中,一定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求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沟通,将不满意化解在正式答复之前
财政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一般涉及到钱款,有的还触及到既定体制。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相当突出的情况下,怀化市财政局能做到承办件件满意,主要是得益于“把不满意化解在正式答复之前”的工作思路。
首先是建立承办责任制。为搞好承办,局里成立了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涉及承办的科室还确定一人专抓。为使承办工作按时完成,我们按内容分解任务,召开专门的交办会议,与各承办科室签定完成任务的责任书,做到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其次是规范承办程序。财政部门的承办工作具有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要求高等特点,为规范操作,在程序上,我们先后建立了《建议提案交接表》、《办理情况跟踪表》、《答复汇总表》、《反馈意见情况表》等各项表格资料;在形式上,该现场办的到现场办,该几家联合办的协调配合办;在文件格式上,坚持由办公室一个口子对外,坚持以文件、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不随意、不草率,不空头许诺,不推脱回避,办求简明准确。
第三是反复沟通。沟通是通向满意的桥梁。具体承办过程中,我们自觉地把自己摆在公仆的位置上,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打电话、写书信等各种形式加强联系,使代表、委员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并体现到答复之中。我们还在承办工作中增加了一道模拟答复程序,预先征求代表的反映,并开设热线电话收集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正式答复,实践证明效果特好。
三、真抓落实,把承办融于财政工作之中
每一份提案、建议都代表一份期盼,真正有效的承办方法就是把承办融汇贯穿于财政工作之中,使承办工作和财政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是立足部门优势,结合工作实际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大事。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提案,很多是事关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事。承办时如能发挥财政部门的优势,真正解决一些问题,代表、委员们满意,广大群众也会受益。如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对通道普九给予重点倾斜的建议”时,我们除了说明市财政自1995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已安排资金360万元,且从1998年开始又安排通道县“第二批重点初中建设”资金130万元等倾斜措施外,还将支教联系点定在通道,先后筹资40多万元,帮助建起了6所希望小学和改造了一批危房,发动干部职工个人捐资,资助100多名贫困学生圆了读书梦。我局的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湖南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宣传过,对此,代表十分满意。
二是尽职尽责,努力办成代表和委员们关心的实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除了关注大事以外,出于对财政部门的信任,往往会提出一些与本地或本单位相关的实际问题。作为财政部门来讲,只要不违背政策,只要是财力有可能,就要尽职尽责地去办好。如一些代表提出“适当增拨经费,促使市委党校达标”,我们在办理中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已安排基建专款130万元,科研费、图书费等每年单列预算,促使市委党校建设快速发展。
通过承办,使我们经常思索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要求,主动研究财政部门在社会和经济发展大局中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从而使我们的工作有特色,有生机。
(作者为湖南省怀化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