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推选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围绕该市特色产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营业主“上山下乡”创办龙头企业,进行农特产品的精深加工和销售,让民营经济与农业产业化同步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二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引导、扶持民营业主到农村从事“四荒”资源开发,创建“名优特”基地,创办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向建材、食品、服装、化工、电子、机械等优势行业及民营社会服务业、旅游业、信息业、中介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等新兴产业发展,给民营经济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搞好招商引资和“回归工程”,鼓励民营业主参与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吸引本市业主返乡、外地业主落户。
四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再就业工程相结合。开辟国道城区段民营经济小区,鼓励下岗职工从事民营经济,并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优惠。
(陈前兰 陈新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