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张弘力 财政部部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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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推动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改革已在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行,取得了辉煌成就,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影响。
改革带来四个根本性变化
一是预算执行的制度基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预算执行由过去一缴、一拨简单的操作改革为当今较为系统的制度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财政财务管理的基础制度;国债发行也由年度发行额管理改为国债余额管理。这些基础制度已经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二是预算执行的技术手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预算执行由过去繁重的手工缴拨款改革为当今利用信息系统实现缴款和拨款,极大提高了速度,保证了缴拨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可实时记录每一笔缴拨款的信息,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透明度。三是预算执行的作用功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预算执行由过去单一的核算反映功能改革为监督控制预算执行、反馈分析预算执行信息、安全有效管理国库现金和政府债务的一系列管理职能。国库集中收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已经成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推动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改革已在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行,取得了辉煌成就,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影响。
改革带来四个根本性变化
一是预算执行的制度基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预算执行由过去一缴、一拨简单的操作改革为当今较为系统的制度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财政财务管理的基础制度;国债发行也由年度发行额管理改为国债余额管理。这些基础制度已经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二是预算执行的技术手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预算执行由过去繁重的手工缴拨款改革为当今利用信息系统实现缴款和拨款,极大提高了速度,保证了缴拨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可实时记录每一笔缴拨款的信息,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透明度。三是预算执行的作用功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预算执行由过去单一的核算反映功能改革为监督控制预算执行、反馈分析预算执行信息、安全有效管理国库现金和政府债务的一系列管理职能。国库集中收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已经成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促进节能、环保、扶持自主创新等政策功能开始发挥,国库现金管理把预算执行的作用又提升了一个新的层次。四是预算执行的体制框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预算执行由过去分散的管理体制,改革为当今统一集中管理的体制,设立了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而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库机构和职能进一步整合,逐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打造出了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国库干部队伍。为加强包括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在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一些省份还成立了独立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当然,在看到有利形势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改革深化过程中还可能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从目前看,国库现金管理刚刚起步、规模还比较小;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展还不平衡、还保留了一些过渡性办法;政府采购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采购工程项目管理亟待加强、GPA谈判启动工作迫在眉睫;国债收益率的市场基准地位需要确立;财政国库方面的法制建设还没有到位等等。应该说,建设现代国库制度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2007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重点解决地区之间改革不平衡、预算单位之间改革不平衡以及不同类型资金之间改革不平衡的问题,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同时,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完善”的原则,完善现有的一些制度办法,研究运用一些新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理财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政府级次和预算级次要大力延伸,改革的资金范围要尽快扩大。中央部门所有基层预算单位以及政府性基金都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扩大中央补助地方专款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做好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和部分试点省份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支付管理工作,积极研究中央预算外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问题。省级要在现有基础上,深化改革的预算级次,力争将改革逐步实施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将政府性基金、补助地方专款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加大推进地市改革的力度,力争所有的地市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经实施改革的地市,继续深化和完善改革措施,使地市级改革工作稳固发展。县级改革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向前推进并向乡镇延伸。
国库集中收缴改革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在税收收入收缴方面,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方案的要求做好联网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尽快在全国展开;改进和完善车辆购置附加税缴库办法,方便纳税人缴款,提高税款入库速度。在非税收入收缴方面,抓紧出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中央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中央所有有非税收入的部门及全部执收单位都要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省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要向纵深发展,逐步将改革的资金范围扩大到所有非税收入;地市和县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并不断扩大改革范围,深化改革级次,完善收缴程序。同时,配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建立国有企业收益的收缴机制。
研究运用先进结算工具,加快推广公务卡制度。高度重视并加快推广公务卡制度,运用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减少现金支付、提高支付的透明度。今年要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地方省、市两级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当地的公务卡管理办法,力争在2010年前全面推行;有条件的县也要研究推广使用公务卡。
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监控体系。加快研究制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立中央监控互动工作机制,把动态监控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成为一个长效机制。研究构建国库集中收付内控体系,防范财政资金风险,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使用和清算,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实时监控功能,全面实施对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监管,强化收缴监控情况分析和收入影响因素分析,研究监控信息披露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力争在“十一五”末期,构建全方位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
积极实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抓紧研究地方国库现金管理问题,着力建立我国政府国库现金管理体系。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总结国库现金管理试点经验,研究起草《国库现金管理条例》;在调研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向国务院报告和请示地方开展国库现金管理问题,加快研究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若干规定》,逐步建立我国国库现金管理体系。要扩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范围,继续实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益;择机通过国债提前赎回操作,优化债务结构。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的控制预测功能,完善中央财政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基础数据库,加强库款变动趋势研究与分析,建立财政收支预测体系,提高国库现金流量预测水平。要规范中央财政专户现金管理内部操作程序,继续稳妥、有效地开展中央财政专户现金管理。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围绕“扩大规模、健全制度、理顺机制、促进规范、发挥功能、加强监管”六项任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抓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重点是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审议工作,补充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加大政府采购工作中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程序、中标确定、合同签订履行和验收、采购方式审批、供应商投诉处理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重点是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管理、科学高效,切实解决采购活动中质次价高、效率较低等问题。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线局域网产品等政策的同时,重点做好部分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并在部分行业或产品领域实施,为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继续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国货认定标准,为落实购买国货政策提供依据。
研究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规划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研究制定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实施办法;地方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采购方式审批、合同备案等实行电子化管理,提高效率。
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以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契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工作,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易发生问题环节的规范管理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工作,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提高国债管理水平 促进国债市场发展
确保圆满完成2007年国债发行和兑付任务,按照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结合建立统一互联、结构合理、基础完善、规范有序、运行高效、功能齐全的国债市场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国债管理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国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制定国债法律法规。要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发行和兑付条例》以及修订国债登记托管办法的进程,调节国债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国债活动,初步形成高效、严密的国债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完善国债余额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均衡滚动发行短期国债,强化国债管理与国库现金管理的协调配合;继续增大关键期限国债的发行力度,合理确定国债期限结构,建立完善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进一步提高国债管理透明度,做好每半年向全国人大和社会公众的报告工作。加强对国债规模的统计评价,建立国债风险预警、监控机制,提高国债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促进国债市场向纵深发展。要制定国债预发行管理办法并开发相应系统,尽快建立国债预发行制度,同时通过加强承销团管理、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则,强化国债发行的价格发现功能。积极推动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进行国债交易,协调有关机构采用电子化手段提高国债跨市场转托管效率,实现国债跨市场的实时交易,建立统一互联的国债市场。
拓宽国债投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机制,研究财政部网上直销系统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问题;扩大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范围,增加柜台交易试点银行,做到所有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都可以在银行柜台进行交易,最大限度满足个人国债投资需求。
认真做好其他几项重点工作
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及时准确编报旬月报、财政收支快报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特别要在一些关键时点提前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为各级领导提供最新的财政收支信息。要广泛开展专题调研,跟踪分析国家宏观调控和重大财税政策调整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深入剖析影响财政运行乃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尤其要紧紧抓住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切实可行的措施。要认真研究财政收入增长变化规律,准确判断财政经济形势变化趋势,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季、分月滚动预测。要加强与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统计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数据和分析资料,从不同角度分析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尤其要充分利用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共享的税收收入明细信息,对税收收入进行深度分析。
改进和加强总预算会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随着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总预算会计工作也应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其服务职能、监督职能和协调职能。要强化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配备总预算会计人员,防止因人员配备不足造成违规兼岗。要将财政资金管理、印鉴管理、各项会计资料管理、与有关单位对账等制度化,一切按章办事。要切实加强总预算会计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会计核算工作安全、规范、高效。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专户规范管理工作,尤其要做好社保资金财政专户的规范管理工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再加上一道“防护锁”。
加强决算管理工作,完善决算报表体系。必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做好2006年财政决算编审和2007年财政决算布置工作,确保收支科目改革前后财政决算工作平稳过渡。细化和完善新的财政决算报表体系,研究制订《部门决算编审工作规程》,完善部门决算工作制度,建立起顺畅的部门决算工作协作机制。修订完善部门决算报表,改进和完善部门决算管理系统。加强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算执行实施工作。2007年是正式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第一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涉及预算执行各方面、各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密切关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研究、及时反馈,主动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严格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审核部门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及时拨付各项资金。要抓好在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下的预算执行分析和新旧科目数据转换工作,根据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做好预算内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及做好财政决算工作。
稳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为落实“十一五”规划,要按照夯实基础、总体规划、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大研究制订政府会计改革方案的力度。在深入做好对改革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思路。研究解决我国政府会计改革难点问题,相应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研究改进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重点研究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制度整合问题。推动单项领域取得突破,研究部分事项引入权责发生制问题,并结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研究改进预算会计制度。做好政府会计培训研讨工作,增进相关人员对政府会计的理解和认识,为我国实行政府会计改革奠定基础。
完善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围绕财政国库管理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根据金财工程建设目标,研究和推进相关系统建设工作。研究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全面贯通管理机制,推动大平台上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管理一体化设计。做好大平台及业务系统的试运行和切换工作,做好相关业务准备与协调工作,保障大平台及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继续做好中央国库收付相关系统和新版非税系统升级工作、完成地方国库支付系统与公务卡管理、财税库联网的衔接改造及工资统发系统的重新开发工作,在平台建设完成后,协调好相关移植工作。确定好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建设的业务需求,制定采购与支付管理全面衔接的业务调整方案。同时推进对现金管理和债务管理系统建设的需求研究工作。在全国《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发布后,中央及各级财政部门都要逐步进行业务数据分类及编码的调整工作;在推动各省逐步统一总账系统的基础上,实现全国国库管理业务编码体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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