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政法财务工作涉及行政、政法、外交等方方面面,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与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相关。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工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转变理财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实施了确保行政政法单位履行职能基本需要的财政政策,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改革创新逐步深化,行政政法财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2003年,全国行政管理费支出达4691.26亿元,较1979年的63.07亿元增加4628.19亿元,年均增长20.61%。同时,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方法,加大了对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力度。如实行了零基预算、部门预算,提高了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大了对资金拨付的监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使用效益。又如不断加大对“人、车、会、话”等重点控制支出的管理力度,在人员经费管理方面,实行了编制与经费双向控制的办法;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各地普遍实行了编制管理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购置、统一保险的办法;在会议管理方面,实行了定点办会制度;在电话费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实行了定额包干的管理办法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加强行政政法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行政政法财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尽管逐年加大了投入,但资金紧张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基层行政政法单位的经费保障程度较低;另一方面,由于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合理,管理水平滞后等原因,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经费紧张与经费使用中浪费严重并存的情况也很突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行政政法财务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经费保障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各项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制约的,资金的供需矛盾是长期存在的。仅仅一味地强调增加投入,不仅不现实,而且,在管理缺位的情况下,还会陷入投入越多,浪费越严重的怪圈。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强化行政政法资金使用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通过管理,降低行政政法单位的运行成本,将省下的资金用于业务开支,这就从内涵上扩张了资金规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样的钱办了更多的事。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把其放在与做好经费保障并重的高度,切实抓好抓实。
加强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是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的管理。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积极推进规范行政政法支出范围工作,净化支出内容;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在制度建设上不留真空、死角;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研究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促进支出效益的最大化;要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财务管理的电算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政法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要研究制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从资产配置、使用、调配、处置等诸环节加强管理的新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和有效利用。
三是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方法,规范财务行为。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全面落实行政政法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要创新行政政法支出管理方法,对支出的结构、范围、标准、方式等,进一步调整、规范,严格控制和管理;要规范职务消费、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从根本上杜绝资金使用中的损失浪费现象。
加强行政政法支出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政法资金的“三性”水平,意义重大。尤其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对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办法,把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迸发出的极大热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开创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