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工作透明度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吉林省财政部门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省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范围内,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321”阳光工程。
“3”是指实行承诺制、公示制和建立扶贫资金信息监管系统三项管理。承诺制管理即省财政在确定扶贫项目时,根据各地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质量评定信誉等级,然后再根据不同的信誉等级与各地签订承诺责任书,分别下达扶贫资金,并根据其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奖惩。公示制管理即各贫困县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扶贫资金信息监管系统。通过应用财政扶贫资金监测管理软件和计算机网络,使省级市州财政部门全面掌握贫困县经济发展状况,对扶贫资金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2”是指在贫困村重点扶持200个产业开发项目,加快扶贫开发贫困乡村。对东部山区的贫困县,将根据其山区资源特点,突出抓好“沿路”、“沿山”、“沿江”村屯的项目开发,重点扶持人参、林蛙、食用菌、山野菜等产业开发项目,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些贫困村屯将扶贫项目做大做强,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贫困地区的农民尽早实现脱贫致富。对西部平原地区的贫困县,...
为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工作透明度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吉林省财政部门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省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范围内,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321”阳光工程。
“3”是指实行承诺制、公示制和建立扶贫资金信息监管系统三项管理。承诺制管理即省财政在确定扶贫项目时,根据各地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质量评定信誉等级,然后再根据不同的信誉等级与各地签订承诺责任书,分别下达扶贫资金,并根据其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奖惩。公示制管理即各贫困县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扶贫资金信息监管系统。通过应用财政扶贫资金监测管理软件和计算机网络,使省级市州财政部门全面掌握贫困县经济发展状况,对扶贫资金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2”是指在贫困村重点扶持200个产业开发项目,加快扶贫开发贫困乡村。对东部山区的贫困县,将根据其山区资源特点,突出抓好“沿路”、“沿山”、“沿江”村屯的项目开发,重点扶持人参、林蛙、食用菌、山野菜等产业开发项目,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些贫困村屯将扶贫项目做大做强,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贫困地区的农民尽早实现脱贫致富。对西部平原地区的贫困县,将以其良好的生态资源条件为依托,以农牧业小区为载体,突出抓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重点发展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产品养殖和油料、杂粮、豆类等作物种植项目。
“1”是指选择100个村进行参与式扶贫管理试点。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引导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8个贫困县中选择100个村进行参与式扶贫试点,使扶贫人口和基层组织参与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监测和评价等各个环节,以更好地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