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央就曾提出要十分注意加快小城镇建设,逐步用现代化工业交通、现代化商业服务、现代化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把他们武装起来,作为改变农村面貌的重要途径。温家宝总理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小城镇建设,逐步解决好“三农”问题。本文就财政如何推动小城镇建设问题作一些探索。
我国有9亿多人口在农村,长期被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着传统的农业劳动。改革开放以来,生活在县城以下经济圈内的农民,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意识大大增强,由此推动了全国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大量农村人口向县以下小城镇集中,使我国城镇化程度明显提高。但是,与世界平均水平和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与产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变化较大,第一、二产业呈明显下降趋势,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较快。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了15个百分点。这一时期产业结构变化,与城市化程度加快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批富裕起来的农民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开始脱离长期赖以生存的农村,逐渐移居城镇,加速了我国城镇化的步伐。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走过的历程看,城镇化程度与产业...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央就曾提出要十分注意加快小城镇建设,逐步用现代化工业交通、现代化商业服务、现代化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把他们武装起来,作为改变农村面貌的重要途径。温家宝总理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小城镇建设,逐步解决好“三农”问题。本文就财政如何推动小城镇建设问题作一些探索。
我国有9亿多人口在农村,长期被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着传统的农业劳动。改革开放以来,生活在县城以下经济圈内的农民,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意识大大增强,由此推动了全国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大量农村人口向县以下小城镇集中,使我国城镇化程度明显提高。但是,与世界平均水平和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与产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变化较大,第一、二产业呈明显下降趋势,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较快。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了15个百分点。这一时期产业结构变化,与城市化程度加快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批富裕起来的农民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开始脱离长期赖以生存的农村,逐渐移居城镇,加速了我国城镇化的步伐。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走过的历程看,城镇化程度与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是同步的,有的还略高于产业结构发展水平。在工业发展的中期阶段,世界城镇化率一般为50%,而我国的城镇化程度仍低于产业结构的发展,目前仅30%左右。
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农村人口多,就业空间小,消费水平低,巨大的市场购买力未能发挥出来;二是农业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制约着农业效益的提高,也不利于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三是广大农民生活水平低,文化教育落后,市场经济意识淡薄。这种情况与小城镇发展落后、不能把大量农村人口吸引到城镇来、扩大就业容量有很大关系。
与未来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小城镇发展,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注重提高现代化水平,努力发展现代工业交通,现代商业服务,现代教育和现代科技文化事业。从我国现阶段建成的小城镇来看,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差异较大,有的标准高一些,有的要低一些,总体上还是低水平的。与未来经济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的基础设施技术起点较低,通讯设备简陋,供水、供电、供气能力不足,道路建设标准低,工业污染严重等。
发展小城镇可激活并带动第三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利于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从而拉动经济的持续增长。例如,我国南方某大型企业集团,从5000元资本的镇办企业起步,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几十亿元资本,年销售额上百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每年上交各种税金数亿元,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源支柱。在一些地方,各类企业集团的发展带活了第三产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也使当地的财政收入成倍增长。据有关部门测算,如果全国用5年左右时间,将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不仅不会对农业带来任何影响,而且还可为农村增加约15%的收入总量,使国家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提高3—4个百分点。因此必须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排除小城镇发展中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适当扩大政府性投资,带动社会各方面投入,刺激民间投入和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第一,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建设小城镇的力度。小城镇作为国民经济链条上的一个环节,综合职能很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担负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各地要抓住机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快小城镇建设。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发展城镇建设,涉及到整个经济布局的调整、流通渠道的疏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综合配套政策的制定,这并不是一县一市单独能办到的。国家要以立法的形式,严格限制大城市市区规模,同时,财政应调剂一部分资金用于发展小城镇、卫星城和旧城改造。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把改造和扩张的重点放在县城,依托区位优势,在沿路、沿江、沿边和城乡结合部,逐步建成小城镇群体,促进城镇建设沿着投入——产出,少投入——多产出的轨迹发展。
第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发展小城镇建设需要一定的财力作保障。有部门测算,如果全国每年转移2000万农业人口,大约需要投资1000多亿元。解决如此巨额的资金,单靠国家财政投资是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建议,除了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外,银行应安排一定的专项低息贷款,作为启动资金,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吸收外国资本和国内大型企业参股、借贷或补偿分成等多种措施,参与地方小城镇建设。同时,还应建立激励机制,提倡先富起来的个人自愿进行公益事业捐赠,鼓励个人资本投入小城镇建设,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第三,放宽某些政策限制,完善小城镇建设的相关制度。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规定,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村人员,其承包土地和自留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这种做法实际上限制了农民进城落户。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应逐步放宽土地使用权管理方面的某些限制,建立政府统一管理下的承包土地有偿转让登记制度,允许农民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包、出租、入股或抵押,鼓励在小城镇务工经商、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自愿退出原有承包的土地,办理城镇户口进城定居。
第四,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走企业兴镇和科技兴镇之路。发展乡镇企业应与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新办的乡镇企业一般要建在小城镇规划的工业小区内,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逐步将原来过于分散的乡镇企业迁往工业小区,在重新布局、定位的同时,注重提高企业科技含量,推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要按照建镇、办厂、修路和绿化、美化的思路,促进城镇、企业、科技共同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小城镇建设不能一哄而起,要打破区域界限,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条件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就上,暂时没有条件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财力基本具备后再上,做到建一个,成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