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卖税款”是一种非法的税收交易行为。近几年来,虽经整治,这种行为不但没有遏止,而且还有蔓延趋势。既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又延缓了地方经济发展;既助长了弄虚作假之风,又导致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买卖税款”的行为大多发生在经济落后或财政入不敷出的地方,一般是地方政府默许,基层财税机构操作,纳税者或税务机构利益驱动,买卖地方性税收。其形式不外乎两种:一是域外买卖。乡镇财政所用列支的方式提供经费,地方税务所根据营业税应向行为发生地所在税务机构缴纳的征收规定,利用修建铁路、公路等工程跨地域的特点,钻工程财务结算所在地税务机构不了解工程发生的每一个具体地点及工程量大小的空子,按所买税款的一定比例付给纳税者主要负责人现金,纳税者即可将税款划入其账上。二是域内买卖。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地方税务所对所辖范围若干个乡镇的税收收入进行人为调控,视本辖区乡镇或辖区外乡镇为其提供经费的多少,“分配”给乡镇财政税收收入。
分析这种行为的动因,从买方来讲,一是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需要。由于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超越了当地经济的承受能力,完不成收入任务,就要受到减少财政补贴或其它...
“买卖税款”是一种非法的税收交易行为。近几年来,虽经整治,这种行为不但没有遏止,而且还有蔓延趋势。既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又延缓了地方经济发展;既助长了弄虚作假之风,又导致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买卖税款”的行为大多发生在经济落后或财政入不敷出的地方,一般是地方政府默许,基层财税机构操作,纳税者或税务机构利益驱动,买卖地方性税收。其形式不外乎两种:一是域外买卖。乡镇财政所用列支的方式提供经费,地方税务所根据营业税应向行为发生地所在税务机构缴纳的征收规定,利用修建铁路、公路等工程跨地域的特点,钻工程财务结算所在地税务机构不了解工程发生的每一个具体地点及工程量大小的空子,按所买税款的一定比例付给纳税者主要负责人现金,纳税者即可将税款划入其账上。二是域内买卖。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地方税务所对所辖范围若干个乡镇的税收收入进行人为调控,视本辖区乡镇或辖区外乡镇为其提供经费的多少,“分配”给乡镇财政税收收入。
分析这种行为的动因,从买方来讲,一是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需要。由于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超越了当地经济的承受能力,完不成收入任务,就要受到减少财政补贴或其它方式的制裁,为了地方利益不致受损,只好买税弥补收入任务。二是保发工资的需要。国家对欠发工资的地方领导制定了严厉处罚措施,一旦自身财政收入或国家补贴收入都很难满足保发工资的需要,也只有通过买税解决资金来源。三是出政绩的需要。一些领导为了快速彰显政绩,用买税的方式走捷径,既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又保发了工资,上级满意,群众高兴,政绩卓著。从卖方来讲,主要是为了个人私利和小集团利益的需要。
采用非法手段对税收收入进行交易,严重破坏了税收管理秩序。“买税”所形成的财政收入,不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真实体现,影响国家对经济形势作出准确判断及对经济发展作出正确决策,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健康有序向前发展。同时,助长了弄虚作假的风气。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解决“买卖税款”问题需要标本兼治,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是合理核定地方财政收入任务。应对落后地区经济情况进行一次调查,转变经济指标年年月月都必须增长的观念,对搞浮夸的个人功利主义者进行严格的纪律和经济处罚,建立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把地方财政收入任务核定在真实、可靠、科学的基础上。二是应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较强的资金保障机制,使这些地方不再思买税,在宽松的工作环境下发展本地经济。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买卖税款”具有隐蔽、跨地域、数额大的特点,上级审计、财政、税务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网络,互通信息,对跨地域工程税收进行跟踪稽查,对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地方税务所的税款解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溯源寻根,认真查处,有效遏止“买卖税款”不法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陕西省宁强县财税监督检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