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有所放慢,已从1996年的9%下降到1997年的4.6%、1998年的4.3%、1999年的3.8%、2000年的2.1%,2001年虽然扭转了连续四年增幅下滑的局面,回升至4%以上,但其回升的基础并不稳固,农民收入增长仍然很大程度上依靠粮价回升和农业结构调整,并且从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形势看,这两个增收因素都是不稳定的。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外粮食大举进入,国内粮价将进一步走低,农民增收将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目前,要想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持续较快的增长,就必须从大幅度增加农产品供给的收入增长方式,转向农产品供给平衡增长与农民人数持续减少相结合的收入增长方式。因此,着力解决我国非农业化和城镇化严重滞后的问题,并尽快调整国民收入宏观分配政策,是实现我国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1.调整国民经济宏观分配政策。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环节,现行“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自己的”政策,在以往农产品供不应求,产量持续增加,价格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有利于保证农民收入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得到较快增长。但在当前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持续低迷,农产品出口越来越困难时,农民交足了国家和集体的之后,自己从农...
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有所放慢,已从1996年的9%下降到1997年的4.6%、1998年的4.3%、1999年的3.8%、2000年的2.1%,2001年虽然扭转了连续四年增幅下滑的局面,回升至4%以上,但其回升的基础并不稳固,农民收入增长仍然很大程度上依靠粮价回升和农业结构调整,并且从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形势看,这两个增收因素都是不稳定的。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外粮食大举进入,国内粮价将进一步走低,农民增收将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目前,要想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持续较快的增长,就必须从大幅度增加农产品供给的收入增长方式,转向农产品供给平衡增长与农民人数持续减少相结合的收入增长方式。因此,着力解决我国非农业化和城镇化严重滞后的问题,并尽快调整国民收入宏观分配政策,是实现我国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1.调整国民经济宏观分配政策。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环节,现行“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自己的”政策,在以往农产品供不应求,产量持续增加,价格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有利于保证农民收入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得到较快增长。但在当前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持续低迷,农产品出口越来越困难时,农民交足了国家和集体的之后,自己从农业中得到的收入已经接近零增长。因而当前在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时,要优先保证农民收入的增长,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国家应通过分税制体制调整和财政转移支付,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国家与农民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要加大对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从制度上保证对农业投入的增加。此外,在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也要逐步使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和政策待遇。
2.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城镇化步伐。目前农民的收入来源已由过去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转为以非农产业收入为主。这对大规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减少农村人口将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要突破传统的思维方法,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到国民经济全局、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背景下来认识和对待。要大力推进城市化战略,积极发展小城镇,把小城镇发展同乡镇企业改制结合起来,以城市化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引导农民合理有序进城经商务工,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近年来,江苏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跳出农业抓增收,越来越多的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城镇聚集,到去年上半年,全省共有124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二、三产业上,其中有550万农民到外地打工,平均一人一年收入6000元左右。当前要下大力气清理和排除农村人口非农化和城市化过程中诸多阻力和障碍,尽快形成一个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
3.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现阶段,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市场需要的优质农产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要从各地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着力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大力开发优质专用农产品。要把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程度,扶持龙头企业,推广“订单农业”、“公司加农户”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产业。增强对种养大户的扶持,发挥种养大户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江苏农村税费改革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村级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基本得到保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费改革政策在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得到落实,配套改革特别是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要在精简分流农村中小学教师、积极化解村级债务、规范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完善农业税征管办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尽快修订出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从法律上规范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坚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一手抓增收,一手抓减负,使农民早日富裕起来。
(作者为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