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山清水秀,人文荟萃。全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5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6个,有各类旅游景点500多个。在这众多的旅游资源中,约2/3分布在山区,山区旅游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十分广阔。
进入新世纪后,福建省委、省政府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推进山海协作做出了专门的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发展推进山海协作的若干意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发展山区旅游业作为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扶持,推动形成了山海旅游协作分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和旅游业新一轮创业的整体优势,促进了全省旅游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显著提高。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确定旅游业的重点产业地位。各级财政部门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了对旅游业的产业特点、功能和作用的了解,充分认识到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观念,利用财政部门接触面广、信息灵的...
福建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山清水秀,人文荟萃。全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5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6个,有各类旅游景点500多个。在这众多的旅游资源中,约2/3分布在山区,山区旅游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十分广阔。
进入新世纪后,福建省委、省政府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推进山海协作做出了专门的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发展推进山海协作的若干意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发展山区旅游业作为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扶持,推动形成了山海旅游协作分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和旅游业新一轮创业的整体优势,促进了全省旅游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显著提高。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确定旅游业的重点产业地位。各级财政部门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了对旅游业的产业特点、功能和作用的了解,充分认识到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观念,利用财政部门接触面广、信息灵的优势,及时提供旅游产业发展的动态信息,加快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步伐。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制定扶持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和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如允许省级风景名胜区以承包、租赁等形式,吸引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旅游景点和旅游设施;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旅游产品全部内销。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山区旅游发展。各级财政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挤出一块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促进了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旅游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在推动地方经济、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九五”期间,省级财政共拨出8400万元专款,支持山区旅游业的发展。1999—2002年,龙岩市财政安排了1700万元的旅游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龙岩市永定县三年来财政直接投入的资金近1500万元,连城县每年财政直接投入近500万元的资金。近几年利用旅游国债资金7000多万元,带动25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全省山区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完善。目前,山区旅游逐步形成“武夷山一金湖一玉华洞”绿三角旅游区、以土楼和客家文化为主的闽西民俗旅游区、以太姥山为中心的闽东山海川岛旅游区三大经济旅游区,客源市场进一步开拓,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全省旅行社达344家,比“八五”期末增加1.28倍;旅游星级饭店达215家,增加2倍。此外,旅游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缓解了山区旅游的交通瓶颈问题,方便了游客进出山区,为开拓客源市场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三、捆绑使用资金,发挥资金聚合效应。一是集中山区和沿海欠发达旅游项目贴息资金,支持山区景点建设,带动社会各界办旅游,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省级财政一直重视支持武夷山的景区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每年对武夷山的景区建设安排100万元,1999年安排旅游事业费1400万元,占全省当年旅游事业费的40%,大大完善了景区景点建设。目前,武夷山市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达到5%左右。南平市在1997年拿出100多万元财政启动资金用于延平溪源峡谷和大洲岛的旅游开发,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两个景区当年投入、当年开业、当年产生效益。溪源峡谷从开发前的每年接待2万人次猛增到1998年8万人次。大洲岛建成初期安排再就业人员80多人,年实现旅游收入近百万元。二是省财政厅、省旅游局与项目所在地的财政、旅游部门签订项目责任书,确保重点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及时到位,减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随意性,扩大透明度。三是健全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规范财政旅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财政部《财政旅游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省级财政旅游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四是组织人员深入到景区、景点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旅游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有限的山区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旅游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四、协调联动,促进山区旅游收入大辐增长。一是配合做好“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武夷山申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工作从1996年开始,省级财政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深入武夷山研究解决问题,并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完善武夷山的景区景点建设。1999年12月1日,武夷山继泰山、黄山、峨嵋山之后成为我国第4处“双遗产”地。2000年开始,省财政厅积极配合文化厅等部门深入永定县、南靖县、华安县实地考察,安排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福建土楼的维修、环境的整治、文本的编制等,进一步突现了福建土楼博大精深的客家文化内涵,以助于申报成功。二是积极配合做好规划工作。财政部门多次拨出专款支持全省旅游总体规划工作,聘请国内著名科研专家学者就旅游资源及开发条件、功能分区与旅游项目设置、旅游市场开发与形象塑造、旅游产品与商品开发、旅游服务设施和交通、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规划,制定并实施《福建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省已有半数以上的市县编制了《旅游发展规划》,为山区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提供了建设蓝图和管理依据。三是配合做好宣传促销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近几年每年拨出宣传促销经费500万元。2001年,协同宣传、广电等部门,推动旅游局组织中央电视台和各省卫视台等31家卫星电视台对福建旅游风光的拍摄制作,并在全国播放,为提升宣传促销力度和积累旅游资料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通过举办大型节庆活动,营造旅游热点、亮点,不断扩大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了旅游业发展的实力与后劲。随着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的不断深入,旅游开始引起海内外游客的关注和兴趣,客源逐年增加,山区旅游经济渐成规模。“九五”以来,全省的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的增长均达到10%以上,旅游业已成为福建省国民经济一个新的增长点。2001年全省旅游总收入占GDP的8.1%,其增长速度高于福建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全国旅游业平均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