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江西新余市率先在全省进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并获得重大进展。该市选择了财政、水电、交通、粮食等7个市直部门及其下属共16个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试点工作于2002年元月开始,在试点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集中收付为核心,以凭证审核为条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全市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一是逐步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银行账户是单位的“钱袋子”,账户一多,既容易装错,又很难管理。新余市的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虽然有一个好的基础,即一个单位基本上只有一个支出户,取消了收入户,但财政收付中心正式运转后,仍然把清理和规范试点单位银行账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共清理登记单位银行账户24个,取消22个,保留2个。同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部门设置国库存款户、财政专户、特设专户、财政直接支付户(内设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分户);单位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分户(设在财政直接支付户内)、小额现金户、特设专户。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确保了财政资金收付过程全部在财政体内循环。
二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新余市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与财政部、人民银行文件所指有内涵上的区别。预算单位预算内、外各项可用资金拨付时首先将款项统一转入财政收付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直接支付总户,再进入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分户进行核算,实行综合财政,资金捆绑使用。各单位职工工资、政府采购等所有转账支出,由财政收付中心在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分户中转付,开具转账等资金结算凭证,为财政直接支付;单位差旅费、小件办公用品等日常零星费用,由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小额现金户,核定少量备用金,用于单位自行支付,为财政授权支付。实行财政集中收付后,按照单位预算管理体制、理财机制、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三个不变”原则,预算单位仍保留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由单位记账并保管会计凭证。
三是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按照改革方案,在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础上,经过6个月运行,进入财政收付中心试点单位收入共760万元(试点期间,财政专户收入暂按原办法管理),其中:预算内拨款276万元,预算外拨款130万元,上级拨款101万元,专项拨款157万元,单位销户划入96万元;预算单位支出共605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527万元,财政授权支付78万元;收付中心总账户结余资金155万元。试点单位按新的管理办法拨付、支付资金,这标志着新余市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
四是切实加强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监管。试点以来,财政收付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操作,共办理收付业务645笔,重点把住审核关。支付过程中共审核拒付非法票据67张,金额38500元,核减不符合标准的开支2890元,纠正违规使用资金60余万元,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审核中财政收付中心坚持了“十审”,即直接支付是否授权支付;政府采购是否执行规定;工资发放是否共同核定;基建支出是否专项审核;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报销程序是否手续健全;收付票据是否依法使用;应扣应缴是否代扣代缴;单位用款是否超额支付。
五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各项制度。针对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践中发现的有关资金管理、账户管理、账务处理、凭证设计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实施细则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为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做了充分的准备和酝酿。
通过改革试点,构建财政集中收付框架,不断完善制度,新余市财政集中收付工作日趋成熟,主要表现为“六个集中”。
账户集中开设。现在,各试点单位除设有不能转账的小额现金户外,已基本没有了其他账户,收入分别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户设在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总户内,收支账户印鉴由财政统管,预算单位各项收支款项分别与财政和开户银行核对。
收入集中缴交。财政取消各职能部门的收入过渡户,不建“中转站”,开设“直通车”,属预算内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存款户,属预算外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属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全部由银行代收,先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资金集中管理。财政收付中心作为市财政局专司资金收付管理的职能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国库存款户、财政专户、各类财政特设专户、财政直接支付总户的各项资金收付,同时监督管理单位小额现金户的现金使用。
制度集中统一。为了能更好地做好财政集中收付核算工作,严格掌握各项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收付中心汇集了各项财政规章和财务制度,统一口径,一视同仁,严格把关,慎重处理好每一笔收支事项,尽可能防止漏洞的发生。
凭证集中审核。由于我市尚未完全编制部门预算,新余市的财政集中支付不是实行额度控制模式,而是采取实拨资金控制方式,单位每笔资金的支付必须出示原始发票和履行有关核报手续,财政收付中心审核资金余额、资金用途和开支标准等。
支出集中拨付。财政收付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单位申请书以及凭证审核情况,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分别支付各项资金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同时在原始发票上加盖“财政付讫”章,由单位会计带回记账。
新余市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了预算执行程序,减少了层层拨付环节;建立了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监督机制,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有利于合理调度资金,增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