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出发,做出“两个确保”的重大决策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3年来,仅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两个确保”的支出就达到700多亿元。2000年中央财政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分别比1999年增长51.6%和72.4%;截至去年11月底,地方各级财政用于“两个确保”的资金达到95.5亿元,比1999年增长22.7%,使全国95%左右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领到了基本生活费,98%左右的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了养老金。“两个确保”切实保护了国有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使城镇低收入者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今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需要继续坚持“两个确保”,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继续坚持“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需要认真组织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工作的着重点,一是调整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要认真研究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收不抵支、个人账户由于存在缺口形成“空账”的问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实账运营。二是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工作。按照并轨时间表,从今年的1月1日起,企业新的裁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采取直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经济性裁员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在制度并轨过程中要把握好几个原则,即企业责任与政府责任分开,以企业为主;劳动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分开处理;解除劳动关系与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重;根据企业情况和下岗职工特点进行分类处理。三是认真制定周密的政策,妥善解决好目前仍滞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出中心的有关问题。
继续坚持“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把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新的重点。在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以后,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将其支出列入预算,以保障城市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需求。同时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的申领和监督机制,有效地保证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防止可能出现的漏洞。
继续坚持“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1999年全国财政用于养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镇居民最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322亿元中,中央财政占79%,而地方财政仅占21%。这种地方依赖中央、“两个确保”的责任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的现象必须彻底改变。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今后社会保障支出将是财政预算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下决心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从目前的11%提高到15—20%;地方财政每年的新增财力,除用于增加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
继续坚持“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办法。要改差额缴拨为全额缴拨,稳定缴费人数和基数,减少跑、冒、滴、漏。为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征缴率,要积极推进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继续坚持“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社会保障基金要切实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要进一步加大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对救灾物资、医疗卫生设备等各种大宗商品和劳务的采购都要逐步创造条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以节约经费,杜绝腐败。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坚持“两个确保”,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保障的现行政策措施,尽快建立起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十五”时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