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自2000年3月28日成立以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有章可依、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积极进行采购实践,先后实施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党委政府机关车辆统一保险、计算机、复印机耗材及纸张定点采购、大宗商品购置、楼房维修等项目的采购,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2月底,共采购项目44项,采购金额193.64万元,节约资金28.87万元,节约率14.91%,压缩财政支出50余万元。
1、为使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依,市财政局借鉴先进地区的规章制度,制定了《阿勒泰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阿勒泰市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阿勒泰市政府采购2000年采购目录》,这些制度的制订、出台,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按章办事奠定了基础。
2、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在建行开设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用于与各单位采购资金的结算。同时,指定专人建立账簿,印制有关政府采购验收单、支出转账通知书等表格和结算凭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3、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的运作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严格把握每一个环节,力求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幕后交易,杜绝“暗箱”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