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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财政百年共识 开创时代发展新局

作者: 广东财经大学|于海峰 葛立宇
来源:《中国财政》2021年第22期 2021/12/06

回首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波澜壮阔的征程,风云变幻、沧海桑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大无畏气概,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当前,我们回首过往、展望未来,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作为专业领域的学者或工作人员,需要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分析好、继承好党在各专业领域的宝贵经验,为未来的专业实践和研究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从财政发展的视角观察,这一百年实际上也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把财政理论运用于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一百年。总体来看,我们党对于财政使命的认识是一以贯之的,即运用财政促进“民富国强”,这其实也是我们党立党的初心和责任,体现了我们党对民族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中国财政人在历史激荡发展中形成的基本共识。在党的百年征程中,不管处于何种困境、承受多大压力,财政始终是我们党履行使命、实现承诺的坚强后盾。尽管在道路上有过曲折、摸索中有过阵痛,但党的初心和使命始终在指引着财政实践取得新突破,推动了中国财政不断向科学化、法治化发展,成就了中国共产党财政历史辉煌的一百年。

春秋迭易,岁月轮回。今天的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已经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大国财政的实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强,但我们距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还有差距,“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今天依然需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尤其需要牢记初心,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总结我们党财政工作百年征程的历史经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观察和理解当前财政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是要始终坚持财政“以民为本”与贯彻党的意志的辩证统一。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利益是高度统一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因此,财政“以民为本”与贯彻党的意志是高度一致的。在历史上,我们党的财政工作始终都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在各个历史阶段始终都强调要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特别是2021年,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持续奋斗,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党的理论和实践充分说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是党领导下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是财政“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二是要始终坚持财政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尊重经济规律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财政必须始终将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作为中心工作。但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财政工作也必须尊重和利用经济规律,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拔苗助长”。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经济规律办事,是财政工作的性质、职能所决定的。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批判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于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理论有了一系列新的突破和发展。例如,我们确定了公共财政的职能主要在于弥补市场失灵;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应该以实现财政职能为目标;财政政策的作用应该对经济波动进行逆周期调节等等。这些都体现了我们党对现代经济和财政运行规律认识的深化。近几年来,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党领导财政部门实行“营改增”“减税降费”等降低社会负担、提高人民获得感的财税改革措施,对于优化我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措施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政策效果就是由于财政理论本身遵循了科学理论的指导,可以通过经济规律自身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

三是要始终坚持财政助力国家治理和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辩证统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坚持和重要支柱。财政政策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核心政策工具,这种工具性质上不仅具有内政属性也有外向功能,对内促进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对外能够切实维护国家的军事、外交和经济安全。就其内政属性而言,财政本质上是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履行国家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体现为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和再调节。一方面,财政资金保证了国家机关顺利履行行政职能,有效贯彻党的大政方针。另一方面,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工具对宏观经济周期进行逆向调节,保持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生产生活的良性秩序。就其对外功能而言,财政可以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提供资金支持。近年来,为了维护中国经济领域的战略安全,中国财政已经开始全方位参与全球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事务,通过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机构、共建“一带一路”等合作方式,将不同国家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努力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这些举措无不体现着我们党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战略思维。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主动履行大国责任,承担国际义务,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内、外良性循环,也有利于发挥“大国财政”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四是要始终坚持财政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厉行节约的辩证统一。早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作为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的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财政部门是集中体现国家政策的一个综合部门;财政工作一定要有财有政,切不可有财无政;数字内包括轻重缓急,哪个项目该办,哪个项目不该办,这是一个政治性的问题。在这样的辩证法思维指导下,财政部门集中资金保障了一系列涉及国家战略安全、公共安全、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新世纪以来的高铁工程、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航母工程等重大项目背后都有财政资金在发挥推动和保障作用。当然,财政资金取之于民,也必须用之于民,一分一厘都是弥足珍贵的。在财政资金的投向上,我们既需要集中资金办大事,解决大问题,满足大需求,也需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充分发挥出功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在预算绩效约束、政府采购管理、资产配置使用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举措必将从法治源头上进一步确保财政资金能够开源节流、精打细算。

五是要始终坚持财政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辩证统一。理论创新来源于实践,实践创新需要受到理论的指导,这是辩证法带给我们党的行动法宝。我们党在财政工作中,始终善于从实践中总结和创新财政理论,并用于指导新的实践。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就对筹集财政资金的渠道进行了理论总结:一是向一切封建剥削者进行没收或征发,二是税收,三是国民经济事业的发展。他还指出:税收要实行统一的累进税,把重担放在剥削者身上,强调要通过发展国民经济来增加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应坚持节省的方针。在新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在实践探索中逐渐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理论成果。在梳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在探究财政管理、财政绩效、财会监督等体制机制方面,理论界都做出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全新论断充分表明以往作为经济范畴的财政已经上升至国家治理层面,标志着我们党和政府对财政运行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当然,这一定位也对我国财政学的理论创新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必将对新时代财政理论研究起到高屋建瓴的引领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这标志对于现代财政制度的功能和定位有了新的理论突破,同时也对我国的财政改革和实践指明了新的方向和道路。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财政人使命重大、责任光荣。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新时代振奋精神、奋勇向前,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从辉煌走向新的辉煌。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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