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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机制 优化流程 专项债券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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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优化专项债券管理流程,全面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努力提高债券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把债券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到“关键”处,为对冲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起到了关键作用,成为促进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以项目管理为支撑,夯实债券管理基础


围绕项目管理这一核心,山东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遴选和储备机制,加强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与衔接,确保债券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工作跟着项目走,以优质项目抢占先机。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省财政厅与省发改委成立专项债券工作专班,建立“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省市联动、专班推进”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全省“一张项目清单”后联合申报,共同筛选储备出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为发好用好专项债券打下坚实基础。


服务跟着项目走,以高效保障项目落地。各级政府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逐个研究解决项目落地难题,加快落实项目实施条件,为项目实施扫清障碍。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多维度分析研究申报项目资料,指导市县强化项目谋划、完善项目要件、做好实施方案,持续跟进强化项目储备。


额度跟着项目走,以项目为重优化投向。坚持质量优先、进度优先,改变以往“因素法”的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方式,不搞“平均分配”,优先安排国家部委核准通过的重点项目,优先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补短板强弱项项目,优先用于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项目,优先用于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建设项目,最大限度发挥好专项债券资金政策效应。


以提速增效为目标,深化债券发行改革


山东省紧扣债券发行市场化核心,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债券发行管理改革,充分释放债券政策红利。


深化流程再造,确保债券快发快用。为抢抓工作进度,将原来的人大审批、额度下达、项目准备、债券发行“串联式”工作流程,及时调整为省级加快报批程序、市县提前做好发债准备的“并联式”流程,省市县三级密切协同、倒排时间、并行推进,将债券发行准备周期和资金到位拨付周期均压缩至30天以内。去年年初启动发行工作,前两批928亿元专项债券在2月底前就全部发行完毕,比中央规定时限提前4个月完成发行任务。


创新债券品种,精准对接重大规划。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领域内,统筹考虑各地各区域发展和民生需要,大胆创新专项债券期限品种,先后成功发行全国首单黄河流域生态环保专项债券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发行20年期“分期还本”裕龙岛石化基地重大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开辟了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


强化信息披露,确保发行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按时披露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市场和社会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在每批债券发行前,对发债项目“一案两书”等发行要件逐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科学合理、真实准确,对市场投资者负责。去年以来,山东省专项债券市场认购倍数均在16倍以上,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提升了山东债券市场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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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效合规为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山东省坚持问题导向,出实招、下硬招,拉长专项债券资金监管链条,严防资金跑冒滴漏,推动资金精准投放、精准落地、精准使用。一是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动态跟踪债券资金拨付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每月将债券使用进度通报至各市党委政府,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允许库款垫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前,可对预算已安排的专项债券项目通过调度库款周转,待债券资金到位后及时回补库款。三是开展实地督导。组织省派“四进”攻坚工作组,深入市县对专项债项目进行现场督导,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将债券资金用到项目上,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加强财政审计检查。财政监管、审计部门定期对专项债券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结转一年以上的专项债券资金,省财政将按程序全部收回,坚决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以风险防控为底线,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山东省在加快债券资金使用的同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兼顾债券资金需求与财政承受能力,从多个环节入手筑牢债务风险防范的“安全堤”。在额度分配环节,实行“两严格、一挂钩”,即严格预算约束,督促市县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项目源头管控,对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或者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新增举债融资建设;将新增债券额度分配与债务风险水平挂钩,避免单个地区因债务规模累积造成风险上升。在债券发行环节,加强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必须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从源头把控债券发行风险。在债券偿还环节,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建立还本付息台账,明确偿债时限,指导各级将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并将资金缴拨工作细化至具体时点,保证按时还本付息,切实维护好政府信誉。在监督考核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对拖欠专项债券本息的地区及时下发风险警示函,将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及综合债务率纳入对下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引导各地树牢风险意识,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以长效管理为导向,完善制度体系设计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着力构建规范专项债券管理的“1+4”制度体系,即在《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框架内,先后研究制定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办法、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逐步建立起一套贯穿限额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的专项债券管理长效机制。


完善额度分配机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兼顾债务风险、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债券额度。同时,突出正向激励导向,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快、项目管理规范的地区适当予以倾斜。


构建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机制。建立专项债券“储备、发行、执行”三级项目库管理体系。将专项债券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并与发改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有效衔接,实现“全封闭运行、全周期预算、全过程监管”。


建立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机制。出台专项债券使用10项负面清单,专项债券使用严格遵循“八个严禁、两个不得”,为市县政府利用政府债券举债融资划出红线、标明禁区。


健全约谈问责机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严禁债券资金闲置浪费,严禁“以拨代支”“胡支乱花”,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管理绩效较差的地区进行重点约谈,对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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