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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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9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会议确定,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
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9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会议确定,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完善配套制度,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权人约束;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妥善偿还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2013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公布
为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效率,2013年,财政部首次开展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情况,确定了排名前200名的县和前10名的省份。按照有关规定,财政部将对绩效管理优秀的县、省(区)进行通报表扬和激励,对绩效管理相对薄弱省份适时约谈省财政厅的预算绩效管理负责人,并将评价结果纳入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给予相应激励,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促进提高县级财政管理绩效。
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文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执行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以及2014年修订和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8项具体准则等有关规定。各中央文化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认真核实企业资产质量,规范建立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管理制度,加强职工薪酬核算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工作。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明确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项目示范工作,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明确适用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类型、采购程序、融资管理、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事宜;切实有效履行财政管理职能,要着力提高财政管理能力,认真做好项目评估论证,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细化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健全债务风险管理机制,稳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开始编报
财政部印发《关于编报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支持重点包括兼并重组与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和创新,推动文化走出去。《通知》要求中央文化企业申报资本预算项目时,应编报资本预算支出项目计划书,包括编制报告内容、资本预算表和相关附件。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所属中央文化企业申报资本预算,严格把关,确保资本预算编制和项目建设质量。中央文化企业应实事求是,按实际需求编制资本预算,确保编制数据和内容的真实、准确、可靠和完整,做好项目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避免重复建设。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财政部、民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4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同时,国家还对2011年纳入优抚保障范围的烈士老年子女和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首次调整,烈士老年子女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
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调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启动推进会召开
9月26日,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召开“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启动推进会”,正式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设立启动引导基金,是财政部、科技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央财政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进展。中央财政投入作为“母基金”,通过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带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地方政府和其他投资者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利局面。同时,引导基金的实施也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有效对接,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
筹建亚投行第五次多边磋商会在北京举行
9月27日,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五次多边磋商会在北京举行,21个有意愿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的亚洲国家派代表团参会,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主持会议,亚投行中方筹建工作组组长金立群出席会议。经磋商,各方就《筹建亚投行的政府间框架备忘录》草案终稿达成了共识,并就创始成员国关心的亚投行筹建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确定了一些核心要素。根据亚投行筹建程序,参加此次磋商会的亚投行创始成员各方将在通过国内审批程序后择机签署《备忘录》,并尽快商签亚投行章程,推动亚投行成立并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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