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是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国家生态县,也是2008年确定的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有着得天独厚的休闲旅游资源。2010年起,密云县提出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的发展定位,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支持密云休闲旅游产业蓬勃发展。
2007—2012年,密云县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的支出从833万元增加到5803万元,六年间翻了7倍。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县财政注重创新投入方式,使有限的财政资金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投入方式——直接支付、政府采购、“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为发展密云县休闲旅游产业提供财力保障。如对云蒙山道路及缆车贷款给予贴息2300万元,以保证工期进.;对民俗旅游设备、床上用品等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对采购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直接支付,加快拨付进度。二是创新融资财政贴息机制,撬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各乡镇组建的民俗旅游合作社发展。通过落实《密云县支持民俗旅游发展融资财政贴息实施办法》,经过合作社、镇政府、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县旅游委和县财政的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借款人和担保借款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贴息支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仅2012年带动企业注入资金19.2亿元,支持了古北水镇等6个重点项目的建设。

此外,密云县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旅游产业“四化”建设。一是民俗接待规范化。根据《密云县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投入资金450万元对民俗户统一采购床上用品、洗涤床上用品。二是公共设施标准化。投入专项资金,使全县25个重点民俗旅游村均实现了“五有”和“四统一”,即有停车场、有公共卫生间、有游客服务中心、有文化活动中心、有村级网站,统一床上用品洗涤配送、统一门头牌匾、统一卫生标准、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的标准。三是民俗经营组织化。县财政投入专门的扶持资金将一家一户独立经营的民俗户进行整合,实行“协会+农户”、“公司+协会”、“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目前全县已有16个“民俗旅游合作社”或“民俗旅游协会”。四是信息采集网络化。县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支持交通标志牌建设、旅游景区五种文字全景牌建设等,并设立了18个旅游咨询服务站,完成了40个民俗村的网页制作,建立起网站运营维护制度和信息采集与发布体系。
在一系列财政政策的支持下,密云县休闲旅游产业获得了良好发展。2012年全县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6.5亿元,同比增长13.5%,民俗旅游已发展到12个镇、67个民俗村,民俗户突破2000户。旅游经济的良好运行为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奠定了基础,2012年全县旅游服务业实现财政收入1.5亿元,占税收形成财政收入的8.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2.2亿元,同比增长13.7%。一批带动效益明显的重点项目,如旅古北水镇、港中旅房车营地、华润希望小镇、云蒙山山地绿色休闲度假区等建成落户,为密云县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财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