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也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农村社会事业蒸蒸日上,农村地区资金需求旺盛。虽然中央财政对“三农”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总量逐年增加,但仅靠财政直接投入力量有限,只有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引导农村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吸引更多社会资金不断流向“三农”,扶持“三农”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愿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历年中央1号文件都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推进财政引导金融、金融支持“三农”的财政金融机制建设。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加强财政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创新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方式,围绕机构体系、风险保障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促进农村金融业务发展。一是促进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支农职能,促进体制机制和金融产品创新,不断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二是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不断加大保费补贴投入力度,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发放,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业务灵活、形式多样、贴近“三农”的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引导带动下,我国金融服务已覆盖了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健全,农业风险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推进了城乡协调发展。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基础依然相对薄弱,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发展空间仍相对狭窄,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发展,不断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促进财政和金融资源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支农工作,逐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构建布局合理、服务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支持推进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稳步拓展涉农业务;同时,促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支持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户实际需求,创新试点多种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注入活力。
——加快建立农村金融风险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是财政金融支农的一大创新,应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农业保险品种和保险模式,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同时研究制定农业保险法律和法规,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二是拓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担保业务。进一步加大业务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拓展农村业务,探索多样化的抵押、质押方式和农业担保模式,畅通农村信贷渠道。三是发展农村合作组织,搭建农户融资平台。支持和引导农业发展合作组织作为农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平台,实现农户的信用增级,与现有金融信贷体系实现对接和互补。
——进一步完善促进金融支农政策体系。按照“多予少取”的公共财政原则,将对农村金融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长期化、制度化,发挥财政政策“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三农”,提高政策性金融的效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分类监管制度,降低农村金融风险,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实现与农村经济共同发展。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