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郑可青 罗亭林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大]
[中]
[小]
摘要: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43万,农业人口3250万,地形复杂,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是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最高的省份之一,广大农户迫切需要参加农业保险。2006年,浙江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原则,以“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为辅的形式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几年来,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制度不断完善,运行平稳良好,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农业保险体系,在规避各种自然灾害风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的工作推动机制。尽管农户自愿投保、商业化经营是开展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但以往商业化农业保险经营失败的教训表明,农业保险的本质是准公共产品。为避免走入市场失灵的怪圈,浙江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政策支持、财政补贴、组织发动、协助防灾定损和纠纷协调等方面积极进行引导推动。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省长担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渔业、民政、气象、保监、人行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统筹...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43万,农业人口3250万,地形复杂,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是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最高的省份之一,广大农户迫切需要参加农业保险。2006年,浙江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原则,以“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为辅的形式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几年来,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制度不断完善,运行平稳良好,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农业保险体系,在规避各种自然灾害风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的工作推动机制。尽管农户自愿投保、商业化经营是开展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但以往商业化农业保险经营失败的教训表明,农业保险的本质是准公共产品。为避免走入市场失灵的怪圈,浙江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政策支持、财政补贴、组织发动、协助防灾定损和纠纷协调等方面积极进行引导推动。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省长担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渔业、民政、气象、保监、人行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各市县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在试点初期,省与市县签订责任状,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工作考核,重视政策宣传和农业保险知识的普及,增强农户保险意识,逐步提高农户的参保积极性。经过不懈努力,浙江(不含宁波,下同)农业保险参保农户由2007年11个县市区2.75万户扩大到2011年有农业生产的全部县市区(83个)128万户,扩大了46倍。
坚持共保为主的经营形式。浙江地形复杂、自然灾害频发,单家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受到一定限制。为有效分散风险,浙江创建了“农业保险共保体”作为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目前“共保体”分别由人保、太平洋、大地、安信、永安等5家商业保险公司按份额认购的方式共同组成,并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赢利共享、风险共担”,日常业务委托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经营。另外,浙江还开展了渔业和金华奶牛、衢州生猪、三门青蟹、临安山核桃等互助保险试点。据统计,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从2007年的6714万元扩大到2011年的2.4亿元,扩大了257%;农业保险保费占财产险保费的比重由2007年的0.48%提高到2011年的0.77%,提高了60%;农业保险保障金额从2007年的20.8亿元扩大到2011年的205.8亿元,扩大了10倍。
坚持保大灾保大户的条款设计。浙江开展农业保险具有一些先天的不利因素,“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农产品品种多样,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低,这给以大数法则为经营原则的保险经营带来不利。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的小户散户投保意愿较低,开展农业保险的政策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种养大户80%以上的投入和收入在农业,投保意愿强烈。为此,浙江着力完善农业保险条款的合理性,在保险对象上,主要面向大户,并鼓励散户以村、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为单位参保,既着眼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又考虑降低运作成本;在保险责任上,重点突出保大灾,选择发生频率较高、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灾害作为主要责任,如台风、洪水、重大疫情等,既有效解决了种养大户“多年致富、一灾致贫”问题,又有利于控制整体风险;在保险额度设计上,考虑“保费太高农户保不起”和“赔付标准太高保险公司赔不起”两方面因素,目前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基本达到物化成本的50%以上,基本满足了农户的保险需求。
坚持风险可控的责任机制。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像浙江这样区域面积较小的省份很容易出现集中性风险。2011年1月1日,浙江建立了种植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种植业险种保费的25%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2011年共预提准备金1700余万元。建立了巨灾风险5倍封顶方案,即保险赔付责任以当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5倍为封顶线,实行风险控制。农业保险累计赔付在保费收入2倍以内的,由共保体全额承担;2—3倍部分,由政府与共保体按1∶1比例承担;3—5倍部分,由政府与共保体按2∶1比例承担。另外,根据浙江区域之间风险差异较大的实际,对部分险种设置了相应的区域风险系数,实现区域平衡。针对部分养殖业品种农户个体赔付率高低的差异,建立了费率浮动机制。与此同时,浙江政府及“共保体”还积极寻求与国内外再保险公司合作,努力转移农业保险巨灾风险。
坚持因地制宜的品种选择机制。根据浙江自然环境多样、农作物品种多、各地参保需求不同的特点,目前浙江已开展了17个省级农业保险品种,但仍不能满足各地农业保险的需求。为满足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除了17个省级农业保险品种外,可以在茶叶、食用菌、葡萄、棉花、花卉、经济林果、蚕、兔、羊、龟鳖、南美白对虾、贝类、糖料作物等13个省级试点种养品种中自主选择开展农业保险,省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般地区20%、欠发达及海岛地区30%的保费补贴。与此同时,各地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还可以自主选择其他险种开展试点,自行试点3年后取得成功的可以申请列为省级试点险种,省财政给予相应保费补贴。
坚持高效快捷的理赔方式。浙江农业保险共保体建立了24小时报案、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并达成定损协议、10个工作日赔付等制度,确保赔付高效快捷。一是加强网点建设。为有效解决面广量大的定损理赔压力,共保体千方百计增设网点,做到农业保险基层网点“乡乡镇镇”全覆盖,目前乡(镇)村提供各类保险协助的基层农技人员达到1.2万人。二是加强科学数据模型的研究与应用。浙江开展农业保险最大的隐患是种植业的巨灾风险,而其中水稻面临的台风、洪水风险又是种植业巨灾的重点。为解决水稻理赔工作量大、定损困难、面对千家万户争议多、损失程度难界定等难题,浙江在国内率先开展了水稻气象保险指数的应用研究。利用气候与作物生长关系紧密的特点,将气象要素的空间分布与产量的分布对应起来,根据风力、降雨量、下垫面、历史损失数据等因素组成损失评估模型,将作物受灾减产定量化,计算出灾损率,形成气象理赔指数。气象理赔指数在一些县区开展了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加强防范道德风险的技术应用。农业保险中的养殖业保险最大的难题是无法进行身份识别,由此引发少报少保、冒充投保标的、重复理赔等一系列道德风险问题,以往靠人工点数、剪尾巴等方法费时费力,成效很差。2008年,龙游县试点能繁母猪电子耳标,使得该县的能繁母猪赔付率从一度的300%降到50%左右,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目前,能繁母猪、生猪电子耳标在农业保险的应用已在全省推广。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农业保险赔付工作做到及时、足额、迅速,得到了农民的普遍好评。据统计,2007—2011年全省赔款总额达到5.28亿元,有21万户次农户受益,户均得到赔款2514元。
坚持实施差异化的财政补贴政策。目前省财政对17个省级农业保险品种给予了保费补贴,并针对各地财政情况设置了不同的保费补贴分担机制。对不同险种采取不同的保费补贴比例,目前浙江对农业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共分9档,其中公益林为100%,水稻、大麦、小麦为93%,油菜、能繁母猪为90%,奶牛为85%,生猪、商品林、柑橘树为75%,鸡、鸭、鹅为65%,露地西瓜为60%,大棚蔬菜为55%,淡水鱼为45%。采取差别的保费配套比例,省与县市财政补贴保费比例分配原则上省财政与欠发达和海岛地区按6:4分担,与其他地区按4:6比例分担。其中省财政对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公益林等险种的保费比例予以更多的倾斜。鼓励市县根据当地风险程度,在省定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以进一步提高农户的参保积极性。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各级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力度逐步加大,有效提高了各地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据统计,平均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2006年的37.3%提高到2011年的81.68%,财政补贴规模由2006年的446万元提高到2011年的1.86亿元,提高了近41倍。2008—2010年,浙江水稻、油菜、森林等险种相继纳入了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2008年以来共获得中央保费补贴8947万元。2012年能繁母猪、生猪、奶牛、小麦等险种纳入了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后,在保持省财政支持力度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减轻县财政和参保农户的保费负担,以提高农户的参保积极性,但始终坚持让农户承担一定的保费,以增强农户的风险意识。
坚持精细化的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措施。规范保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制定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结算、公益林保险赔款资金使用管理、巨灾风险准备金财务管理等办法,做到保费补贴审核规则清楚,部门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明确,并在每年结束后委托中介机构对全省农业保险参保数据进行审核和年度清算,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提高财政预算准确性,年初各县市政府制定当年农业保险的承保方案,同时编制财政预算,降低预算盲目性,避免因财政预算不足而拖欠补贴保费现象的发生。及时预拨补贴资金,每年上半年省县财政根据经审核的参保计划拨付保险公司补贴资金。由于浙江每年7、8月份是台风高发期,保险公司理赔压力较大,财政预拨补贴资金确保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缩短资金拨付流程,各级财政根据参保情况及时将保费补贴资金划转到共保体账户,避免因层层转拨导致资金到位滞后。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按照要求通过中央零余额账户按季支付。
坚持满足多样化的农业保险需求。一是对种植范围大、涉及国计民生的保险产品给予高比例补贴。如水稻、小麦、能繁母猪的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达到了90%以上,既能满足种养大户的参保需求,又可以促进持续生产,维持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农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保障水平,如农户对用材林综合险种可以选择200—800元的不同保额。由于费率是统一的,农户选择不同的保额就承担了不同的保费,财政也给予不同的保费补贴,高保额给予高补贴,低保额给予低补贴。三是对高风险地区给予较高补贴。根据历年经验数据表明,浙北与浙南、浙东与浙西等不同地区风险水平各不相同,在单个险种基本费率全省相同的基础上,设置了地区风险系数,使得相同保额的农业保险风险大的地区保费高、财政补贴也多。四是对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补贴多。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财力较差,但往往是农业生产集聚区,农户的参保需求旺盛。为做到有意愿的农户应保尽保,省财政对这些地区给予了较多的保费补贴。五是鼓励各地探索特色险种。由于省定险种要求具有较高的适用性,种养面积大,而浙江各地都有特色农业,因此省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开展适合本地区的特色险种。
坚持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协同效应的发挥。农村资金需求旺盛,一旦发生农业生产风险,农户或农村企业损失惨重,无法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因此,根据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周期与农业保险周期基本一致的特点,近年来浙江努力探索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各地把农业生产者是否参加农业保险作为享受各类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的重要条件,对参保者在财政支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银行根据农户生产规模及农业保险参保情况发放贷款,财政对银行的涉农贷款给予一定的补助,有效地促进了涉农贷款、农业保险和财政资金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财
责任编辑 张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