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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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自2007年能繁母猪单一险种纳入中央试点开始到目前已实现险种多元化、范围扩大化、模式科学化,对保障和恢复农业生产、解民优、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打好基础,制度先行。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针对每一类险种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保险协议及理赔服务条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修正和补充,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农业保险财政管理运行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并结合云南省实际,与多部门广泛协商,征询意见。精细化操作确保了政策的科学化,保证了云南省农业保险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因势利导。为使中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深入民心,全省各级财政、农业、林业相关部门及中标的保险公司...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自2007年能繁母猪单一险种纳入中央试点开始到目前已实现险种多元化、范围扩大化、模式科学化,对保障和恢复农业生产、解民优、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打好基础,制度先行。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针对每一类险种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保险协议及理赔服务条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修正和补充,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农业保险财政管理运行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并结合云南省实际,与多部门广泛协商,征询意见。精细化操作确保了政策的科学化,保证了云南省农业保险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因势利导。为使中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深入民心,全省各级财政、农业、林业相关部门及中标的保险公司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从覆盖广影响大的报刊、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到深入基层的告知书、农村宣传栏、专人进村入户等各种形式,使广大农(林)户对保险对象、费率标准、保费补贴比例、保险条款内容、出险报案、定损理赔程序及标准等有了充分的了解,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调动了农(林)户自主自愿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2011年,德宏州在芒市风平镇召开水稻保险理赔现场会,让每一位受灾农户到现场领取理赔款。现场兑现理赔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广大农户真切体会到了农业保险的好处,更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和促进作用。
(三)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明确分工职责,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省财政厅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足额配套资金,保证资金效益的发挥;农业、林业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制定实施方案,配合宣传工作和发动、引导农户参保,为承办机构提供查勘定损技术帮助;保监部门加强对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和指导;保险经纪公司、各承办机构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引导农户自主自愿参加农业保险,切实提高业务管理能力,积极做好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工作。
(四)管理资金,有的放矢。省财政综合考评地区发展水平、人均可用财力、品种的分布规模,科学确定了分级、分档次财政保费补贴分担比例,充分体现了政策扶持的重点、力度和导向。目前,云南省实施的养殖、种植和林业等3类12个品种的农业保险均根据险种和实施范围不同,实行了差别化的补贴政策。其中,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划分了五类地区,分为五个补贴档次;在此基础上,对于迪庆藏区开展的牦牛、藏系羊、青稞保险,依实际情况采取了州县政府“零配套”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藏区的关怀和扶持、中央财政资金对藏区的倾斜和优惠。同时,切实加强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预决算的全过程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将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根据各险种的计划参保数,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指标到县,预拨资金直接下达到县级财政特设专户,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承保情况拨付保险经办机构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年终,根据财政年度内的实际承保情况,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进行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和决算。根据全省农业保险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政策。2010年,积极拓展农业保险险种和实施范围。2011年,针对部分州、县政府、参保农户集中反映奶牛、商品林农户负担比例偏高的问题,省财政厅结合中央政策精神立即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报请省政府批准并完善了全省农业保险部分险种地方财政与农户之间的分担比例。通过适时调整,农(林)户承担保费资金比例逐步降低,进一步激发了农(林)户的参保积极性,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五)引入竞争,创新模式。2010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大胆探索,改变原来农业保险由单一保险机构承办的模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择优,组成联合共保体,协作推进承保项目的实施。其中,森林火灾保险引入保险中介服务机构,为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项目量身定做保险方案,通过中介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6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联合体,共同承担项目风险。依照“保费共享、赔款共担”的原则,建立了“联合共保、分区服务”的承保、理赔、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了“防大于赔”的灾前预防机制。与此同时,承保后期委托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对中标的保险公司履行服务承诺予以监督,对保险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使保险公司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提高了森林火灾保险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依法依规,监管有力。为彻底杜绝对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挤占、截留、挪用和冒领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保费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例如,保山市设立了举报电话,组织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深入部分乡镇实地督查,有效保障了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和安全运行。全省农业保险兑付工作始终坚持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户的原则,做到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实行补贴政策公示制,确保了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全过程透明。
(七)引导服务,成效显著。近几年,云南省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中,坚持“政府引导”避免“政府主导”,坚持“自主自愿”避免“强行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农业保险保障机制,进一步拉动保险资金对“三农”的扶持,在拓展险种、扩大范围、加大资金扶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7年以来,除了在全国普遍实施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外,云南省财政部门强化了前期准备和后期执行工作,2010年,财政部将云南省的9大主要农业保险品种全部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与此同时,云南省还因地制宜,在有限的省级财力中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2008年至今,甘蔗、香料烟、坚果等相继被纳入了省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试点范围。目前,云南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涉及养殖业、种植业和林业三大类共12个险种,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覆盖全省16个州市和3个财政省直管县。2007—2011年,中央、省、州(市)、县(市)四级财政共计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26亿元,累计为养殖户提供了140亿元风险保障,期间赔付7.97亿元,受益农户79.7万户;累计为种植户提供了59亿元风险保障,期间赔款1.38亿元,受益农户35.48万户;累计为3.72亿亩森林进行了火灾保险,涉及林户1000万户,风险保障金额累计达1815亿元,期间赔款724.36万元,赔付率达16.61%。农业保险较好地发挥了“助推器”、“稳定器”作用,为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财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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