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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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评价
山西省将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中,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此项工作的重要地位。一是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明确考评范围和方法,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绩效评价以公历年度和项目年度相结合进行,每年集中评价一次,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按项目年度考核,有关宣传、信息和材料报送等综合性工作按公历年度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综合管理三方面明确了管理工作绩效评价的21项指标。同时,从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两方面明确了项目绩效评价的具体指标,其中产业化经营项目评价指标增加了项目验收指标。二是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做好自评工作,2012年抽查县比例占到全省开发县总数的15%,达到国家农发办规定的10%以上的要求。在各市和有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省农发办再对各市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实际绩效进行评价。同时,创建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监控。三是提高绩效评价的权威性。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及时将评价结果通报各市,以引起有关市县对管理薄弱环节...
山西: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评价
山西省将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中,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此项工作的重要地位。一是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明确考评范围和方法,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绩效评价以公历年度和项目年度相结合进行,每年集中评价一次,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按项目年度考核,有关宣传、信息和材料报送等综合性工作按公历年度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综合管理三方面明确了管理工作绩效评价的21项指标。同时,从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两方面明确了项目绩效评价的具体指标,其中产业化经营项目评价指标增加了项目验收指标。二是提高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做好自评工作,2012年抽查县比例占到全省开发县总数的15%,达到国家农发办规定的10%以上的要求。在各市和有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省农发办再对各市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实际绩效进行评价。同时,创建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监控。三是提高绩效评价的权威性。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及时将评价结果通报各市,以引起有关市县对管理薄弱环节的重视。省财政还专门安排300多万元财政资金,奖励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
(本刊通讯员)
安徽:预算管理迈向综合管理考评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出台省级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对省级预算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通过设定指标、量化打分进行综合考核,省级部门预算管理从单项工作考评迈向综合管理考评。一是考评范围实现全面覆盖。内容涉及部门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和财政财务管理的重点工作,涵盖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决算和预算公开等,考评对象为省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二是考评方式采取量化评分。考评指标分三级,其中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31个,每个指标的考评内容都有详细的说明,每项评分都有具体标准。三是考评实施突出广泛参与。考评工作分单位自评、支出处考评和综合考评三个阶段,通过多方参与,有效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公平。四是考评目的重在推动工作。每年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评出省级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50个,并进行通报表彰。财政厅内务支出处将根据归口部门得分情况,帮助部门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绩效,促进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陶颖)
福建:力保粮食安全
福建省财政厅近期出台多项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不低于12亿元的规模,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支持农民春耕生产。安排省级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7200万元,将补贴标准由每50公斤10元提高到12元,提高农民种粮收益。进一步提高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减少粮农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按照不低于上年的资金规模,安排粮食风险基金,保障粮食储备资金需要。继续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积极性。
(本刊通讯员)
山东:“阳光政务热线”为民排忧
自2005年12月山东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开播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先后上线15次,有15位厅负责同志和80多位处室负责人走进直播室,解读财政政策,倾听民意,为民解忧。对听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答的,当场给予答复;需要下线落实的,及时核实情况,限时办理;属于市县财政部门解决的,认真督促指导,抓好落实。据统计,七年来共为听众排忧解难274件,受到了群众普遍好评。同时,每次节目播出期间,全厅各处室负责人和17个市财政局长都坚持在岗连线,积极参与热线解答,并以热线问题为切入点,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提升为民理财水平。
(王海红)
河北沙河:促增收抓节支保发展
2012年,河北省沙河市财政局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努力为全市社会稳步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全市全年财政收入实际完成21.5亿元,同比增收1.5亿元。一是扎实推行综合治税,确保应收尽收、均衡入库。自2012年5月成立综合治税办公室以来,截至2012年底,累计增加税收近9210万元,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做出了贡献。同时以提高地方可用财力为出发点,努力清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共入库4988万元,同比增长12.7%。二是实施绩效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化“零余额账户”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无预算或超预算、无计划或不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不予支付。四是全面推行指纹采集系统,采取集中采取与入户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和遗属补助人员进行指纹验证对比,杜绝“吃空饷”情况发生。五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各项会议经费支出,加强出差和会议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和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压缩接待费用支出,降低公用运行成本。
(赵伟书 张栓群 高志远)
内蒙古呼伦贝尔:乡村医生享受免费学历教育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553名在岗乡村医生将享受学费和书费两项免费中专学历教育,呼伦贝尔市卫校将承担此项学历教育工作,此举是为了加强农村牧区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农村牧区卫生急需人才。该项目所针对的是自治区范围内尚未取得正规学历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从事西医、蒙医和中医医疗工作的人员及自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医学专业的农村牧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员的学费和书费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自治区财政直接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学费、500元教材费的标准给予招生学校补助。学员按3年教学计划完成各门课程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办学单位颁发证书。
(本刊通讯员)
江苏如皋:强化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监管
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财政所采取扎实措施,强化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真正发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作用。财政所协助磨头镇各小学和中心初中利用广播、黑板报、学生家长会对政策进行解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财政所还专门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将各校资助对象认定、公示、发放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和工作情况建档备查。镇督查组对照各校补助资金花名册采取电话查询、到校实地了解、深入村组走访及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对补助资金实施全程跟踪监管。2012年,磨头镇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已按政策落实了435名学生,补助总额23.5万元。
(吴晓燕)
浙江余姚: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余姚市财政局积极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扶持经济薄弱村的发展后劲,提高村级经济的实力。一是扶持经济薄弱村的发展。对2010年、2011年平均可用收入不足25万元或人均集体经济年可用收入120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的二、三产业项目予以扶持,市财政按投入资金70%以内给予奖补,补助标准从每村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二是巩固相对欠发达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通过对相对欠发达地区村级运行经费补差和集体经济扶贫,加大村级运行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夯实民生物质基础。2012年共对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平均值不超过10万元的1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经费补差100万元。三是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对列入财政奖补计划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按项目总投资的90%以内奖补,但单个项目财政奖补最高不超过40万元。2012年第一批53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经基本完成,总投资3082.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117.5万元,村民筹资33.3万元,农村受益人口6.77万人。
(本刊通讯员)
江西泰和:促进农民工就业
江西省泰和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工作,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设立专门的劳动保障窗口,配备了5名专职就业联络员,同时在乡镇设立劳动保障工作协办员和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员。针对农民工就业需求的特点,完善培训体系,为农民工开展务工知识、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畜禽养殖、餐饮服务等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有力地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技能。目前,已实名制培训农民工13000人。支持搭建就业信息平台,一方面与本地的企业建立用工信息反馈平台,另一方面还借助就业信息网查询就业信息,将企业反馈的用工信息统一在政府电子显示屏上公示,使农民能够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特长有针对性地联系用工企业。鼓励并扶持返乡创业,在土地、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出台多项帮扶措施,并引导他们参与土地流转,承包田土荒山,创办养殖业、农村服务等项目。
(黄扬海)
云南巧家:强化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管理
云南省巧家县多措并举,积极扶持地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一是严格审核报批程序。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单位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报县财政局审批。二是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为统一购置标准,降低购置成本,所需的文体设施设备、专业书报刊等,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采购;属于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三是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申报、审核、批准、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各级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对资金使用及完成结果实行绩效考评,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跟踪督促绩效问责。县财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走访群众,跟踪督促项目建设,确保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高效、规范运行。通过整合资金,截至2012年底,全县已投入464万元用于地方农村文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
(钟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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