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结构的失衡是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总需求构成对于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有着重要意义,失衡的需求结构既会使得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暴露在外部冲击风险之下,也会降低经济运行的内在稳定性。同时,居民消费作为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占总需求的比重过低已经成为现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阻碍因素。从目前的形势出发,现阶段我国的需求结构调整,主要需要从发展战略、收入分配以及体制改革等方面入手进行思考和把握。
(一)发展战略与需求结构调整
消费投资结构的失衡与经济发展战略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甚至于发展战略还一直被许多学者认为是需求结构失衡的根本原因。一般地,在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由于基础薄弱和资金的相对稀缺,以压缩消费的方式形成较高的积累率去支撑经济发展,几乎可以说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必然逻辑。只有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进入特定的阶段以后,才可能会直接地复归于满足物质与文化生活消费需求的最终目标,从而具有较高的消费率,呈现出“消费社会”的特征。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推测,而非必然。但是,改变或者影响这种发展轨迹的恰恰也就是所谓的“发展战略”。例如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所实行就是一种“赶超型”的发展战略,这种发展战略将经济增长的高速度作为主要目标,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赶上并超过西方发达国家。在这种以增长速度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战略的指导之下,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是处于从属地位的,消费率水平的低下也就成为必然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人民的基本需求开始成为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改革开放之初的几年消费需求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此后随着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投资率的上升与消费率的下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透过经济扩张期投资率的上升和消费率的下降以及经济紧缩期投资率的下降和消费率的回升,我们既能够看到政府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也能够看到各种问题的存在与调控方面的一些不足。因此,从需求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发展战略的合理定位和适时转型是非常重要的。进入21世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党的十七大更是明确地提出了“增强发展协调性”、“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率”的新要求。笔者认为,现阶段对于民生问题的强调和关注是进行需求结构调整的根本立足点,政府关于需求结构调整的宏观经济政策与调控行为都应当将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最终的目标与归宿。
(二)收入分配与需求结构调整
收入水平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居民的消费水平,而劳动收入占比过低所导致的收入分配结构的失衡则是居民消费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调节收入分配不但是政府财政与货币调控政策的应有职能,而且也是改善需求结构失衡的必然要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居民家庭和劳动收入占比呈现出逐步下降趋势,与政府和企业部门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对比。如1992—2003年间,居民的储蓄率相较政府和企业而言呈长期稳步下降的趋势,而由于劳动报酬和财产收入比重的降低,居民可支配收入所占份额也在持续下降,部分收入被转移到了企业和政府部门并成为利润和收入。另一方面,从初次分配收入和可支配总收入的角度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部门所占的比重存在长期增长的趋势,而居民家庭所占比重则存在下降趋势。如1998—2005年间前者上升了4.6%,而后者则下降了6%。
(三)体制改革与需求结构调整
长期面临结构问题实际上已经使其产生了内生化的倾向与特征,而其在实质上则反映出了体制方面的问题,因此,政策刺激需求总量的增长可以在短期内解决“治标”的问题,但要在长期内实现“治本”则需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调整与改革目标,主要在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经济活动自身的规律,合理地运用计划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需求结构的失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多个环节和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所有制结构不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经营效率问题,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收入分配结构的合理性,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必然会导致收入分配结构的失衡。市场体系的不健全不但阻碍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而且也导致了要素收入分配机制的扭曲。另外,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直接影响到了需求结构的改善。因此,体制方面的因素一般情况下间接地影响和决定着包括消费、投资与出口在内的需求结构,没有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进,需求结构的改善仍旧只能是奢谈。就现阶段需求结构调整角度看,体制改革方面主要牵涉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主要内容。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