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玲,江苏省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女律师协会会长。先后荣膺江苏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作为律师的刘玲,果敢、严谨、富有专业精神。2001年,她从司法局辞职,创办了江苏省瑞信律师事务所,在一个全新的岗位上担起一份重要的职责。对于30多岁的女同志来说,这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但刘玲却以惊人的毅力和严谨的态度迅速由外行转为内行,并培养带动了一批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年轻律师,把“瑞信”打造成了盐城市律师行业中的品牌团队。
作为女人的刘玲,善良、无私、富有同情心。她经常为妇女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她的律师事务所和市妇联联合举办法律知识进农村、进社区的普法活动,每月一次,分文不收。她还援助了上百名未成年人及困难当事人,针对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趋势,主动与学校联系,结合自己代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讲课。因此,刘玲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被评为江苏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等。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刘玲,善思、睿智、富有责任感。2008年,她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这也是江苏省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个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从当选那天起,刘玲就担起这份荣誉背后的分量和责任。她把平时的工作调研、走访思考以及老百姓的所需所求,都用精湛深厚的法律知识写成了一份份议案和建议。五年来由她作为主提人提出的建议已被大会列为议案的有12件。
“律师是维护社会正义的使者,赢得诉讼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凭着这份执着,刘玲代表秉持正义,情注弱势群体,积极为百姓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切实履行着全国人大代表的使命和职责。
关爱弱势群体 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一名律师,刘玲代表在事业上有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和凛然正气,而对于社会弱势群体,她又充满着爱心和柔情,对他们的困境牵肠挂肚。有一次,她从市妇联有关部门得知一名一级伤残的女青年急需法律帮助时,当即推掉手中正在办理的几件经济案件,腾出时间为其代理。该青年失语失聪,瘫痪在床,不能交流和行走。于是她多次到家中了解情况,顶着烈日调查取证,克服种种障碍,最终为她讨回了公道。
在多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刘玲代表与基层群众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并深深地体会到弱势群体对法律服务的渴求。“不少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体,法律知识缺失、维权意识淡薄。”为此,她积极投身于社会普法宣传活动,多次接受电视台、电台的邀请,就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为老百姓以案说法,多次参加司法局、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到村镇街头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针对青少年犯罪率上升、妇女维权难等情况,利用每年的“三八”、“五四”等节日,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学习班。近三年来,她先后授课64场次,听众达8.4万人次。
履行代表职责 积极建言献策
从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那一天起,刘玲就深感履职的使命和责任,十分注重发挥自身的职业优势。“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只有俯下身去,扎根基层,深入群众,才能触到最真实的社会脉搏,才能真正成为群众的代言人。”刘玲代表用实际行动兑现着自己的诺言。
第一次参会,经过多次调研和精心准备,刘玲代表一下子提出了关于规范证券市场、制定统一的司法诉讼法、加强司法求助与法律援助、重视和加强社区矫正等多条建议,特别是《关于修改税收征管法的议案》被作为30个议案提出的9个立法项目之一,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刘玲代表平时在办案过程中,代理了很多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离婚案件中女性处于弱势地位,有很多女性当事人因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查询到配偶的财产,最终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为此,她磨了好几个晚上,比平时代理案子写诉状还仔细,最终提交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8年4月,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一家企业的10多名女工通过电子信箱求援,请刘玲代表帮助代理一起劳动侵权案件。她分析案情后认为,这个案件反映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随后,在为其维权的同时,还抽出时间深入农村和各基层妇联进行调研,数十次走进农村妇女家中,形成了数万字的调研笔记。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进城务工的还是留守在家的农村妇女都缺乏法律知识,维权意识淡薄,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新农村建设发展进程的制约因素,应当引起重视。于是,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刘玲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建议”,建议国家在广泛关注城市女性的同时,更要关注农村妇女,要对她们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她们自身的维权意识。
代表的职责不仅仅在于“上情下达”,让公众知道国家的声音,还要“下情上达”将公众的声音传递到上层。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刘玲客串起了“记者”——她撰写的“代表手记”每天都通过《盐城晚报》和读者见面,搭建起了一个两会内外沟通的平台。在这个专栏里,刘玲代表反映的都是就业、医疗、住房等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受到了盐城老百姓的普遍欢迎。
感谢财政部的耐心答复
五年来,刘玲代表所提建议和议案大部分都与法律相关,但仍有不少涉及普通百姓的民生议题。2012年,她看到身边人越来越多地谈到养老压力,就开始关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国家在财力上对老龄事业给予积极支持,但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扶持和救助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许多制约,尤其是资金的制约。”她觉得在不可能过多依赖国家财力的情况下,必须广泛吸收社会和民间资本。于是,她想到了福利彩票。“福利彩票本身就有为老服务的功能,怎么才能使福利彩票的收益更多地惠及老年人呢?”经过一番思考,她提出了将福利彩票的部分公益金用于养老事业,主要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建议。
财政部综合司在收到刘玲代表的建议后,做了认真研究,在答复中用翔实的数据分析、总结了我国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情况以及对老龄事业的支持情况。答复中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各级财政始终把养老事业资金投入作为重点工作,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4亿元专项资金,在全国开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另外,各级财政通过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截至2011年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彩票公益金605.08亿元,资助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护理员培训等项目建设。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各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