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贵州省财政支农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和服务“三农”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突出重点抓关键,创新支农体制机制,加强支农资金监管,财政支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十二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农业财政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完善稳定投入机制,提升支农保障能力。按照“三化”同步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理财思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量和增幅逐年提高;加大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和统筹力度,提高基金用于“三农”的比例;探索建立省对地县财政支农投入增长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地县增加支农投入,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完善支农政策框架,突出财政支农重点。要不断完善现有财政支农政策框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重点确保实现“两个落实完善”和“三个着力加大”。同时,...
近年来,贵州省财政支农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和服务“三农”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突出重点抓关键,创新支农体制机制,加强支农资金监管,财政支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十二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农业财政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完善稳定投入机制,提升支农保障能力。按照“三化”同步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理财思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量和增幅逐年提高;加大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和统筹力度,提高基金用于“三农”的比例;探索建立省对地县财政支农投入增长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地县增加支农投入,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完善支农政策框架,突出财政支农重点。要不断完善现有财政支农政策框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重点确保实现“两个落实完善”和“三个着力加大”。同时,积极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努力做好财政综合扶贫工作。
1.“两个落实完善”。一是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的补贴政策。目前,贵州省已初步建立起综合补贴和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有力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利益,促进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但是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快,抵消了对农民补贴的效果,补贴政策效应递减;补贴管理分散,发放成本过高等。对于这些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完善,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改进发放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二是落实和完善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政策。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产积极性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从财政支农角度,要同时做好“加”法和“减”法。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粮食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引导粮价平稳上涨,保持粮价合理水平。要研究制定降低农业和粮食生产成本的有效政策措施,通过降低生产费用,相对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农民种粮种田收益。
2.“三个着力加大”。一是着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贵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重要因素,推进农业现代化,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水利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好省政府批准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方案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足额征收和计提,确保“十二五”期间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增幅逐年明显提高,力争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投入年均比2010年高出一倍。二是着力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业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农业科技和农业服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两个重要环节。农业科技进步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措施。要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攻关,着力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健全完善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三是着力加大对农村公共福利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让农民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3.积极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围绕“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按照“三位一体”规划,努力增加林业发展投入,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林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建立生态友好型农业。继续支持农村沼气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4.大力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近年来全省自然灾害频繁、大灾不断的实际,进一步增加防汛抗旱、农业生产救灾、人工增雨等预算资金,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农业恢复生产和农民基本生活需要。
5.积极做好财政综合扶贫工作。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扶贫政策也随之丰富发展,除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外,还有很多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扶持政策,农村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最低生活保障等,这些资金很多都是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而且各有侧重,形成了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财政综合扶贫的理念,围绕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要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稳步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强化互助资金风险防范;加强财政扶贫绩效考评,完善扶贫资金的奖惩机制;落实好“脱贫摘帽”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贵州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改革创新支农机制,增强支农政策活力。一是创新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全面总结涉农资金整合经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预算环节归并、分配环节协商、实施环节协作,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省财政将继续抓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大整合,并着力推进“以县为主”的整合。县级要加强规划引导,健全整合机制,集中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管理,发挥出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创新支农项目管护机制。随着财政支农投入的不断加大,所形成的农业资产规模也将不断增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这些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坚持建管并重,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可持续。三是创新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继续完善财政贴息、以物代资等投入机制,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四是支持农口部门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农口部门公共服务能力。
(四)强化支农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切实把强化支农资金管理与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认真清理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支农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对大额支农资金项目实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财
(作者为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