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财政支农工作紧紧围绕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这一目标,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胆改革创新,尤其是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工作,努力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
(一)心系“三农”,切实保障支农投入。资金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江西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出台了加大“三农”投入的具体政策措施。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在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全省支农支出由2005年的51.5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27.7亿元,增长了三倍多,年均增长34.58%;占一般财政支出比重由2005年的9%提高到2010年的12%,增加了3个百分点。但是,江西支农投入与需求的矛盾还相当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始终心系“三农”,牢固树立投入的观念,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农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一是要采取措施使党和国家对农业的各项投入政策落到支农年度预算中去。二是要在巩固现有支农投入的基础上,做好政府的参谋,多调研、多思考,多出主意,加大对农业生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确保“三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三是加大整合支农资金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投入,形成各方共同投入“三农”的新格局。
(二)政策惠农,切实落实项目资金。强农惠农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关注和对农民的关心。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要怀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抱着对财政支农事业的高度责任感,把握关键,抓住重点,着力推动政策设计转化为现实,确保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首先,必须把强农富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农富民体现了我党的根本宗旨,要作为制定和落实支农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财政支农工作成效的评判标准。一些强农惠农政策比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重点县、农业产业化等,都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基本目标要求,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强农富民理念,把它贯穿于财政支农投入、资金管理、目标考核等各个方面,并将政策落实的最终成果体现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上。其次,必须把支农机制创新作为重要手段。推动支农机制创新能有效激发财政支农政策潜力,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敢于和善于用创新的办法去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财政支农事业发展。在专项资金分配上,广泛应用因素法,使资金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在项目审批上,将权限下放到县,使权力与责任更加匹配;在项目立项上,建立竞争机制,调动县级的积极性;在资金筹措上,加大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在资金使用上,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放大财政支农资金引导效应;在资金成效上,组织绩效考评,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奖优罚劣。再次,必须把财政支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主要抓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观在财政支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强化政策落实,推动财政支农科学发展,必须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用效益和管理效能。一是加强支农资金预算管理,狠抓预算执行,提前做好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督导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二是加强财政支农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构建各级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的统计体系,完善农口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及时掌握其机构、人员、编制、资产等基础信息;提高支农管理信息化水平,打造各级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和互动交流平台。三是加强基层财政建设,赋予并强化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在支农资金监管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财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就地就近监管优势。
(三)制度护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支农资金监管,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在财政支农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构筑财政支农资金安全高效监管体系。一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规模越来越大,公众对资金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资金的使用管理也越来越严。近年来,江西出台了一系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扶贫、农发等大额专项资金从申报、管理、考评等方面都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办法,将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纳入有效监管,有效保障了项目资金落实及时、安全、有效。今后,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覆盖资金和项目运行各个环节在内的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严肃责任追究,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从制度上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要深入推进监督检查。2008年和2010年,江西省集中开展了两次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纠正了一批违反政策的行为,广大干部尤其是基层的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贯彻落实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今后,要巩固该项工作成果,坚持源头防范,保持强化监管态势,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保障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到位的监督检查机制,比如结合政务、村务公开,增加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农监控网络,实现资金运行的全程动态监控,等等。通过这些举措,逐步实现监督检查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集中治理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三要全面实施绩效考评。近年来,江西省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在现代农业、小农水重点县等重大专项中推行绩效考评、末位淘汰制。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对省级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一村一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5项大额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考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将所有大额专项全部纳入考评范围。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抓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绩效目标实现,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
(作者为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