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科学调整预算安排,积极扶持民生项目,坚持不懈地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上下功夫,通过认真解决好民生问题,助推“和谐鹤城”建设步伐。
助推“学有所教”。一是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工程。增加教育预算支出,降低高中自费生录取比例,将市属的4所差额拨款的普通高中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尽最大可能扩大义务教育范围,全力保障教育经费支出,从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免除城乡中小学生学杂费2600多万元,对农村学校实施公用经费补助,年均450多万元。二是实施校安工程。仅2011年,就确定市本级校舍安全工程项目111个,加固和新建面积达28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目前,齐齐哈尔市本级已经开工和完工项目55个,面积19万平方米,已经完成投资1.8亿元。三是实施学前教育工程。三年内,改扩建和新建幼儿园49所,现已完成改造任务14所,面积3.8万平方米,投入2400万元,其中市本级投入2000万元。四是实施助学工程。积极支持建立了涵盖高校、中职、普通高中的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累计发放助学金5400多万元,受益学生44000多人次,为解决物价上涨对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影响,对1227名贫困学生和全部21947名在校学生实施了价格补贴,一次性补贴支出55万元,组织区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480多万元,确保了助学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教育公平。
助推“居有所屋”。预算安排保一块,从2008年以来,逐年提高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比例,到2011年达到5.66亿元,占总预算比例的5%;银行贷款增一块,积极协调与开行的关系,主动沟通,三年得到开行贷款10亿元,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企业垫款补一块,发动企业总计垫付资金20亿元,保证了计划内保障性住房工程早开工,早完工,尽早让百姓住上新房;居民自筹担一块,鼓励居民按照实际分得住房面积差,及时缴清余额,全市约2亿元,保证工程按期建设。三年来,共完成拆迁棚户区面积362万平方米,占棚户区总面积的53%,建设棚改回迁安居房374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6.74万平方米,总计投入资金68.9亿元,受益群体6.2万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8934万元,受益群体51963户。今年,又将开始公租房建设,工程启动资金2146万元元全部到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00套,13.8万平方米,总投资31919万元。
助推“劳有所得”。在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方面,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提供创业政策资金扶持,推动就业由“务工型”向“创业型”转变。三年来,全市共发放小额贷款8.1亿元,使2.7万人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审核发放灵活就业补贴人数476377人次,补贴资金6.9亿元,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9019万元;在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方面,多渠道筹集就业补贴10.3亿元,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就业54308人,年均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2.1亿元。围绕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就业问题,组织协调在全市社区建立了就业登记、就业培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7个数据库,采取提供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落实社保补贴等多种途径,加强就业援助,三年来,实现就业再就业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在促进就业的同时,坚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助推“病有所医”。医疗保险全力扩面,将齐齐哈尔市已参保的2.4万名大学生和8万名低保人员全部转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市参保人数达到73.16万人;将9.4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7.07万人,大额医疗保险新增1.99万人;全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别扩进1.5万人和1.42万人。提高待遇,将低保参保人员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100元;将低保人员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50元,并取消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将居民特定疾病补助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3万元调整为4万元,调整后,特定疾病人员年可享受7万元的报销待遇。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加大,全市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5元。累计对全市8月龄至14岁儿童补种接种疫苗2017人,补种接种率达到了98.82%人。
助推“老有所养”。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员388973人,实际缴费人员355070人,实际缴费率达到91%,收缴养老保险费9.24亿元,退休人员达339318人,发放养老金约27亿元,并保证足额按时发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积极向上争取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和试点项目资金,今年上半年,富裕县、克东县等四个县区争取国家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霞光计划”资助项目资金各130万元,甘南县争取省民政厅兴十四村小城市建设试点村项目资金800万元,依安县争取省民政厅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资金300万元。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300元/月调整至350元/月,所辖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由220元/月调整至260元/月,调整的幅度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适应。
推进“弱有所助”。着眼强化社会低保,加强城乡低保资金预算管理,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城市人均182元和农村年人均900元的目标。今年上半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9万户、16.4万人,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8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2万户、15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023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着眼强化社会救助,组织启动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仅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4673人次,支出资金1252.1万元,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3784人、支出资金163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677人次,支出资金2010.9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70239人、支出资金512.2万元,提升了救助水水平,提高了救助速度。财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