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王春山 彭倩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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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河南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郑州市紧抓这一历史契机,以民生为基础,全面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2011年,郑州市提出全力打造民生优先的“幸福郑州”,计划到2015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400元和14800元,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5%以上,省属、市属医疗机构床位由现在的2.4万张增至6万张,建设保障性住房28万套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投入 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郑州市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共进,在做大“财政蛋糕”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向民生领域的投入逐年增长。“十一五”期间,郑州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675.86亿元,年均增长25.46%。2011年1—9月,财政用于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44.7亿元,同比增长25.38%,占到整个财政支出的40%,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支出增支额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增支额的50%以上。
积极推进为民办理“...
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河南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郑州市紧抓这一历史契机,以民生为基础,全面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2011年,郑州市提出全力打造民生优先的“幸福郑州”,计划到2015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400元和14800元,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5%以上,省属、市属医疗机构床位由现在的2.4万张增至6万张,建设保障性住房28万套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投入 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郑州市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共进,在做大“财政蛋糕”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向民生领域的投入逐年增长。“十一五”期间,郑州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675.86亿元,年均增长25.46%。2011年1—9月,财政用于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44.7亿元,同比增长25.38%,占到整个财政支出的40%,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支出增支额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增支额的50%以上。
积极推进为民办理“十大实事”工程。2002年起,郑州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开展为民办理“十件实事”工作(2009年更名为“十大实事”)。十年来,“十大实事”工程项目由2002年的16项扩展到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住房、文化体育、居民生活、城市设施、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十个方面60个子项,2012年计划扩展到100个子项。财政投入资金也由最初的4.91亿元攀升到50亿元,截至2011年9月底已累计投入资金181.1亿元。为民“十大实事”工程的实施切实推进了群众关心的特色实事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郑州市于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参保人员达到180余万,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民覆盖。此外,在全国率先推行市属国有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二是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实现市区新增优质中小学招生学位1.4万个,在全省率先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工程,率先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行郑州户籍中职生免费教育,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三是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建7个市区急救站和67个乡镇卫生院急救站,为全市所有急救站各配备3辆专用急救摩托车,为所有的乡村医生配备便携式急救包、急救箱,完善全市统一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1家,基本实现中心城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四是完善城市服务。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全市设置早餐经营网点730个。扶持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年安排资金1亿元,大力推进便民快餐店和蔬菜便利店进社区工程。实施菜篮子工程,在郑州市六区范围内试点建设周末蔬菜直销市场,财政予以奖补,保障菜篮子供应。此外,投资21.5亿元提前完成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实现一县两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一乡两超市(日用消费品超市、农资超市)、一村一社(综合服务社)的配备目标,把城市工业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配送到农村,把农产品带进城镇,让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购物的快捷和便利。
大力支持城市建设。近年来,郑州财政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加大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以中心城区和郑州新区为核心,以周边卫星城六个新城和城市区十个组团为支撑,构筑“两核六城十组团”的发展格局,在统筹运用财政资金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切实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十一五”期间,全市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达1298亿元,城镇化率由59.2%提高到63.6%,建成区面积由262平方公里增加到343平方公里。以郑州都市区建设为核心的城市总体规划全面实施,郑东新区顺利实现“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的目标,成为展示郑州乃至河南的一张名片。中心城区保护改造力度加大,“畅通郑州”工程和轨道交通、三环快速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此外,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不断向农村延伸,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森林生态城和生态水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全国绿化模范城称号。2011年,郑州市提出要把握“一区两城”的战略定位,着力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建设全国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最佳人居环境城市,仅前三季度,财政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8.4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城市轨道交通、道路立交、供水、供气、供暖、污水垃圾、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345个,总投资2155亿元。
完善工作机制 促进民生政策落实
为有效落实各项强民惠民政策,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惠民成果,郑州市不断完善问题反映和落实跟踪机制,建立健全协调督办和监督问效机制,促进各项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真正使民生工程成为效能工程。
完善推进落实措施。成立“十大实事”征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征集实事事项;明确民生事项责任主体,各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十大实事”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通过62条具体举措,对就业、教育、医疗、安居等重要民生领域,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要求,真正让全市人民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行有通畅,共建共享“幸福郑州”。
优化资金投入方式。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强化市场运作机制,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企业、社会多方力量推进民生工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民生领域。采用BT建设模式引进社会投资138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采取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社会投资60亿元,进一步加快了全市新农村建设进程。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健全民情反映机制。成立媒体网络事项督办中心,收集民情民意,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截至2011年6月底,共受理网络媒体反映事项14063件,办结回复13563件,办结回复率达96.4%。建立民生事项办理“评优评差”机制。由郑州市委督查办组织新闻媒体、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团体等以暗查暗访的方式,每月一次“评优评差”。一次被“评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两次被“评差”,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接受组织部约谈;三次被“评差”,调整责任单位负责人工作岗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将“十大实事”的内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以及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确保实事取得更好效果。
加强财政管理 提高民生资金效益
随着一系列民生政策的陆续出台,财政民生投入大幅增加,为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郑州市各级财政不断加强财政管理,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道路,建立民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幸福郑州”民生工程建设。
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管理。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项目,科学合理编制财政民生资金支出预算,做好“十大实事”等民生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快民生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结合民生项目特点,做好预算执行计划,探索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的分析和跟踪,将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工作制度化。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拨付,项目支出要结合项目特点和进度及时拨付。应急性、突发性的资金,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拨付速度。三是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将涉及所有民生项目的公共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等预算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监督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推进民生资金整合。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项目规划,市财政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现有资金安排、管理责权不变、调整资金使用方向,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民生资金,调整资金投向,集中财力重点投入,提高民生资金的整体效益。
规范民生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国库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建设进度等,加强对财政资金申请、拨付的审核把关,提高资金支付的时效性和安全性。重点审核是否符合预算、用款计划、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等,既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又依据规定审核拨付,避免因资金形成闲置、浪费。明确项目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申报时间,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或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用款的各项准备,一旦明确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及时开工建设。
建立民生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对涉及民生和公共事业等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对资金安排、使用运行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全过程评价,实现“问效”与“问责”的有机结合。增加事前评价环节,在核定财政专项资金时,对部门申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没有绩效或绩效不明显的项目,实行预算控制。注重评价结果应用,不仅评价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检查评价项目资金使用中财务管理、会计管理、项目建设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作为预算编制、拨付管理的参考依据。
强化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项强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加强预算编制抽查、重大支出项目评审以及政策调研工作,着力加强对关系重点事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容易出现漏洞的项目和环节的监督评审,坚决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财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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