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陕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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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是一个能源消耗大省,也是一个环境污染较重的省份。近年来,陕西省实行节能减排一把手负责制,将节能减排工作完成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以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节能减排各项指标连续4年保持下降态势。截至2009年底,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36%,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总任务的86.8%,超额完成国家规定进度6.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要量)排放分别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05.97%和91.23%;全省设区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全部突破300天,渭河、汉江等6条主要河流的综合污染指数不断下降。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节能减排公共管理体系
陕西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根本,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以优化资源利用为方式,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的工作思路,积极实施项目工程,狠抓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从2007年起,设立了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当年安排资金7000万元,2008年安排资金8000万元,2009年安排1.8亿元。同时,整合省级环保、基本建设、企业技术改造等资金,形成财政支持节能减排的合力。“十一五”以来,累计...
陕西是一个能源消耗大省,也是一个环境污染较重的省份。近年来,陕西省实行节能减排一把手负责制,将节能减排工作完成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以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节能减排各项指标连续4年保持下降态势。截至2009年底,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36%,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总任务的86.8%,超额完成国家规定进度6.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要量)排放分别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05.97%和91.23%;全省设区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全部突破300天,渭河、汉江等6条主要河流的综合污染指数不断下降。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节能减排公共管理体系
陕西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根本,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以优化资源利用为方式,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的工作思路,积极实施项目工程,狠抓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从2007年起,设立了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当年安排资金7000万元,2008年安排资金8000万元,2009年安排1.8亿元。同时,整合省级环保、基本建设、企业技术改造等资金,形成财政支持节能减排的合力。“十一五”以来,累计投入污染减排资金46亿元,2010年,进一步加大了污染减排的投入,截至目前,已筹措污染减排资金21亿元,比去年翻了一番。在财政支持方式上,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将奖励资金与减排量挂钩,更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环境监测、执法监管和应急响应“三大体系”是环保监管的重要基础。按照“十一五”环保规划,到2010年底,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将有45个达到标准化一级、35个达到二级、39个达到三级,30个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17个环境监测站具有监测数据处理及传输能力。“十一五”以来,围绕“三大体系”建设,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环保能力建设资金5.4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河流出境、市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1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37个,完成省、市11个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任务。289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除25家关闭、20家实现零排放外,其余244家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其中171家企业与省级监控平台联网。近两年,全省共配备环境执法、监测车辆146台,配备环保设备2196台(套),全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明显改善。
此外,“十一五”以来,加快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解决城镇生活污染问题,把渭河流域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作为水污染防治重点来抓。在资金投入上,省财政整合中央基建投资、中央以奖代补、省级环保专项等资金34.15亿元,加大对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截至目前,“十一五”期间全省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64座,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28%提高到60%以上,渭河流域更是提前一年实现了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突出抓好工程减排,重点支持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贷款贴息,项目完成后削减二氧化硫10.3万吨。2008年全省燃煤发电企业投资10.3亿元,对6大电厂16台机组实施脱硫工程,根据项目总投资、减排贡献量等实际情况,对发电企业脱硫设施工程每削减1万吨二氧化硫,按26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考虑到2010年减排难度较往年更大,安排资金7500万元专项用于工程脱硝、脱氮等项目,并提高了削减二氧化硫奖励标准,每减排1万吨二氧化硫给予2600元奖励。“十一五”期间,安排工程减排资金21500万元,支持新建的27台1214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了脱硫设施。目前,陕西全省火电装机容量为2174.1万千瓦,其中建设了脱硫机组的达到1991.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1.6%,是2005年的16倍。
抓好结构减排,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先后召开了电力、水泥、钢铁、兰炭“关小上大”工作会议,提出了“十一五”分年度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累计淘汰落后产能4769.574万吨(千瓦)。其中:小火电淘汰107.2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计划的126.86%;水泥淘汰1663.9万吨,超额3倍完成国家下达计划;焦炭淘汰2567万吨,完成计划101.3%;电石、铁合金分别超额2倍和3倍完成淘汰计划;炼钢淘汰113万吨,完成淘汰计划。淘汰这些落后产能后,全省每年可节能1498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23.8万吨,有力地支持了全省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同时,积极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政策。按照“先检查、后公示、再奖励”的原则,由财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列入当年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研究确定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同时,省财政还从省级环保资金中安排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1.44亿元,对渭河流域污染严重的造纸、焦炭、水泥等企业进行关停奖励,使渭河流域造纸企业由2005年的193家降为现在的61家。
制定政策建立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2007年以来,陕西在省内选择了若干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并出台了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方案和交易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2010年6月5日,举行了全省首批二氧化硫排污权竞拍仪式,正式启动了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来自省内的5家企业共竞得2300吨二氧化硫的排放权,总成交金额945万元,标志着排污权作为一种环境资源,从政府分配、排污者无偿占用向市场分配、有偿使用转变。下一步将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权初始价格体系,扩展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逐步将所有主要污染物纳入试点范围。
2006年以来,陕西省先后颁布了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和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要求处于渭河干流的西安、宝鸡、咸阳和渭南四市中超过污染物浓度控制指标的设区市,依据环保部门核算的污染补偿金数额,以季度为单位向省财政缴纳水污染补偿金,省财政将在2010年年底进行资金结算时对未按时缴纳的补偿金予以扣缴。截至目前,第一、二季度超过控制指标的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已分别向省财政缴纳水环境生态补偿金50万元、10万元和140万元。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落实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将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政策推广到县(区),确保渭河水质进一步改善。
创新思路打造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
“十一五”以来,陕西财政注重通过发展高新技术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坚持把技术进步作为节能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加快推进重大节能技术的科研攻关,将省级重大科技产业资金、13115专项资金等向节能技术研发倾斜,投入资金5800多万元,涉及节能技术基础研究、技术平台、技术攻关、技术转化、技术推广的各个方面。重点组织实施了陕北油田提高原油采收率微生物筛选应用、采暖供热系统节能新技术、高亮度白光LED项目、新型保温隔热材料涂料生产开发等一批重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组建了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硅镁产业节能与多联产工程技术中心、洁净煤转化技术工程中心等节能技术研发中心。“煤气透平高炉能量回收机组”等10多项技术成果获省政府2008年科技进步奖,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等20多项新产品在“2008陕西省节能减排技术博览会上”得到了推广。
二是注重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将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列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力争短时间内提升新能源产品的竞争力,省财政将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的资金投入,支持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目前,已有10余家企业参与硅材料的制造、单晶硅设备制造、太阳能硅电池生产、太阳能应用等环节,初步形成了光伏产业链,其中,西安理工晶体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单晶炉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西安太阳能公司投资50亿元的100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一期投资18.36亿元,将在2015年前完成总规模为1000兆瓦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和250兆瓦电池组件的生产。同时,全省现有各类LED企业40余家,具有发展LED产业的良好基础,已初步形成了设备、芯片与光源、应用产品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特别是在大功率光源封装、高效电源、行业应用产品等方面,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
三是推进建筑节能。建立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2007年以来,完成了省级机关和西安市89栋建筑的能耗调查和1栋建筑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公示了53栋建筑的能耗。对省级机关和高校的156名建筑用能岗位人员进行了节能培训。同时,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承担国家的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落实到城市,确定改造项目40个,截至2009年底,已完成改造面积51.04万平方米,在建面积92.28万平方米。此外,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11个,总建筑面积222万平方米,每年将节约能源4.23万吨标准煤。目前,11个项目竣工面积109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完成面积67万平方米。选择12个乡村作为试点地区,组织实施示范面积28.5万平方米,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门窗,推动节能型建筑在农村的应用。财
责任编辑 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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