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政资金引导科技金融创新
2010年北京市财政安排“中关村高成长科技企业贷款促进及信用保险支持资金”7000万元,支持科技金融创新。一是对采取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及并购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形式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担保费等费用补贴。二是设立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合作担保机构、信用贷款试点银行、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三是鼓励北京银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同时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沟通协调,加强合作,保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利率的稳定。 (于洁)
黑龙江: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哈尔滨银行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该助学贷款是由批准的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除哈尔滨市贫困大学生可直接在哈获得助学贷款外,在哈的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也能获得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办理。该项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限额为5000元,偿还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 (王业伟)
青海:启动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省属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即2010-2015年,在全省高校选拔10名学术领军人才,30名拔尖学科带头人和50名创新教学科研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对象由各高校推荐,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确定,培养期限为5年。省财政列专项经费对培养对象进行资助,学术领军人才每人专项资助10-20万元,拔尖学科带头人每人专项资助5-10万元,创新教学科研骨干每人专项资助2-5万元。所在学校按1:1配套资助,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 (本刊通讯员)
吉林长春:开展“民生慈善助学”行动
为确保低保家庭应届高考生顺利升学,吉林省长春市财政部门近日在全市开展“民生慈善助学”行动,对市区低保家庭和孤儿考生拨付慈善助学金。凡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常住户籍,考入国家统招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国防定向生及国际交流生不在资助范围内),且本人家庭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应届考生均可申请。慈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低保家庭和孤儿考生每人1万元,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5000元。 (本刊通讯员)
江西修水: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
今年以来,江西省修水县财政局加大了社会保障投入,全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安排资金280万元,支持全县674431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安排资金2434万元,确保城乡最低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比上年同期增加2859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安排资金344万元,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保障力度,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补助,全县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85%。四是积极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31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生活待遇。五是完善财政疾病预防应急机制。安排资金30万元,预防春、夏季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涂清云)
广东番禺:做好亚运建设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积极开展亚运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一是着力提高评审效率。全面压缩项目概、预算评审时间,所有项目评审比常规时间平均压缩30%。开展特急项目评审,成立了应急评审小组,并制定了应急评审办法,开通了涉亚项目“绿色评审通道”;对未完整报送资料的项目,采取边评审边补充完善资料的方式,加快评审进度。二是加强委托评审管理。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0家具备财政评审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委托评审任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和稽核办法,安排专人跟进督办,要求中介机构每天报送评审进度,确保评审质量。三是规范评审操作管理。切实落实“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完善《番禺区财政评审管理操作办法》,设定科学精细的操作流程。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实地勘察,确保评审结果科学严谨。四是加强评审项目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对评审项目的接件、任务分工、进度考核、项目类比、收发评审文书等环节进行系统管理,全面及时掌握评审进度和总体情况。 (本刊通讯员)
重庆永川:五项机制加强支农资金管理
重庆市永川区积极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建立了五项机制,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支农资金整合机制。在区财政局设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专户,整合各个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扶贫竞争入围机制。根据镇村实际情况,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实行竞争入围制度,充分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三是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对所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项目,在项目完工后进行绩效评价。四是涉农资金直补机制。凡是涉及农民的补助资金,能够直补的均采取直补方式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五是资金分配公示机制。凡是涉农项目资金分配必须通过公开栏或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强资金分配的透明度。 (林光春 邹世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