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从今年1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全额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村卫生室销售基本药物不得超过省统一招标采购的药物价格,其他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在此基础上,积极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陆城、枝城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基本购买服务,按辖区非农业人口给予财政定额补助;对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绩效工资制度综合补贴,依据人员编制情况予以财政定额补助。对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按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给予专项定额补助。同时,按照综合补偿的思路,统筹考虑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差异、辖区服务人口的多少、人口密度系数的大小、医疗市场资源的不同,把全市10个乡镇划分为山区乡镇和平原乡镇,分别确定补贴标准,分类补贴。各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消会计核算业务,只设一名报账员,具体履行向管理中心报账的职责。
在全面掌握乡镇卫生院2006年以来的收支状况、卫生资源、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核定收支和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一是重点核定三项收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乡镇卫生院近年来的医疗服务收入平均增幅为15.9%,在综合分析影响医疗收入变化的因素后,2010年医疗收入按2008年基数逐年递增10%核定。对乡镇卫生院按规定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按辖区服务人口测算财政补助,按合同和协议核定其他收入。二是重点核定三项支出。参照对各乡镇卫生院2006—2009年的平均支出水平,对乡镇卫生院经常性支出按人员经费、管理费用、运行维护三大项基本支出核定。对编内在岗人员的人员经费,按与事业单位水平相衔接的要求,分年基本工资12000元和绩效工资12163元核定,比该市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23384元高出779元,比2009年乡镇卫生院编内在岗人员实际人均年收入21995元高2168元;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按人员工资收入的既定比例核定;住房公积金按人员工资的10%核定;离退休费、抚恤金按现行政策和基数核定。公用经费支出标准的核定,按照合理、必需的原则,采用定额管理、平均成本和标准成本等形式,剔除了实施绩效工资后的不合理支出,按核定编内在岗人员人年5000元综合口径核定。对乡镇卫生院运行所需支出的核定,一律与医疗收入衔接。具体核定标准为:卫生材料费15%、其他卫生材料费1%、低值易耗品1%、维修(护)费16%、水费0.05%、电费4%、交通费2%,合计核定比例为医疗收入的39.05%。三是核定收支差额。根据以上核定的收支数据,核定当年收支差额。
经过充分算账,财政采取“倒算账、正补贴”的办法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补助。一是专业公共卫生人员补助。对核定的编内在岗的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按与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相衔接的原则,对其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人年均30000元补助。二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平原乡镇按辖区服务人口人年均15元补助。考虑到山区乡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难度相对较大、成本偏高的因素,按辖区服务人口人年均18元补助。三是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对编内在岗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以外的其他医(护)技人员,平原乡镇按人年均5000元标准补助,山区乡镇按人年均10000元标准补助。四是专项资金补助。对按规定核定的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项目支出,每年按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纳入项目库管理,从项目库采集实施。
为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市政府投资1100万元,启动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打造以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药品供应保障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通过配套启动收费和药物进出库管理系统,由市卫生财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统一录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药物采购价格,乡镇卫生院在收费和药物出库时,只需点击收费和药物目录代码,即可获得收费标准和项目,规范了收费行为。同时,建档的市内居民就诊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号即可获得病史和健康状况档案。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