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巨鹿县立足建设全省民生先进县,围绕“老有所养”的目标,积极探索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新模式,创建了以中心敬老院、乡镇敬老院为枢纽,以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居住点为支撑的“三位一体”供养模式,搭建起了全县农村老有所养的保障网。目前,全县已经建成“村居点”63个,集中供养472人,加上县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8%。
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巨鹿县坚定践行贫困县更要办好民生的和谐发展理念,一手抓加快经济发展,一手抓持续改善民生。2003年,率先在全省贫困县中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探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2008年,巨鹿县把解决农村五保老人供养问题纳入工作决策,下决心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利用3年时间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达到50%以上的目标。解决农村五保老人养老问题,如果采用建设三星级敬老院的做法,从立项审批、图纸设计、招投标、开工建设到入住,最快也要一年半的时间,而且投入成本大,平均每床位每年3.5万元,最低运行费用每年人均4000元。面对财力薄弱的现实,巨鹿县财政部门提出必须要走花小钱办大事的创新之路。为民办实事,还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五保对象有“穷家难舍、故土难离”的传统观念,不愿出村养老。而一名救助员走村串户服务多名五保老人又很难收到理想的效果。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考虑,巨鹿县提出了建设“村居点”把五保老人集中到一起供养的设想。“村居点”不仅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还能有效统筹全县救助员的服务,让特困群体得到更细心的照顾,更能使全县农村救助工作实现可持续推进。所以,建立“村居点”的设想一经提出,便得到了救助员和救助对象的一致认可,为推进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打下了良好基础。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村居点”,就是在农村找一处闲置的集体或私人的房子,进行一定标准的改造,让符合条件的五保老人集中在此居住,由专职救助员提供日常生活服务。
1.统一规划,灵活建设。对“村居点”建设,采取大村建一所、小村全并建的办法,以旧房旧院改造为主,有集体房屋的,利用集体房屋;没有集体房屋的,有偿借用民房;集体有实力的,可以新建房屋。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旧屋改造,内外墙壁粉刷、室内吊顶、安装暖气和电风扇,设置厨房、餐厅和厕所,院内开辟菜园,有条件的还可设娱乐室。每个“村居点”设10个床位,入住不低于5人。
2.积极推进,试点带动。为调动各村建设“村居点”的积极性,巨鹿县财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建设进度快、建设标准高的村,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给予适当的奖补。同时,为避免出现一哄而上、一刀切,巨鹿县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班子团结,战斗力、号召力强的村作为试点,集中财力、物力,帮助建设“村居点”。2008年9月,在小吕寨镇北大韩村率先建立“村居点”,以此为示范,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确保建立一个、受益一片。
3.规范管理,良性运行。一是实行“村建、乡管、县扶持”的模式,明确村委会为村居点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为直接责任人,县民政局负责监管和业务指导。二是明确入住程序。实行村委会申请、乡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入住程序,与入住群众签订自愿入住协议。三是完善服务制度。制定了救助员服务守则,实行统一岗前培训、挂牌上岗、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救助员科学安排好食谱,做好餐具消毒工作,搞好“村居点”环境卫生,确保集中供养人员饮食安全。并对救助员定期进行考核,服务不合格的坚决予以辞退。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坚持支出凭证制度,所有支出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乡镇民政助理员审批,重大支出报乡镇长审批。
目前,在巨鹿县“村居点”正在逐步替代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的主体地位。“村居点”的创建,有效解决了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问题,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一是“村居点”建设实现了小投入、大成效。“村居点”建设主要是利用旧屋闲院,从维修改造到投入使用,1—2个月就可完工,新增投入平均每床位2000—2500元,管理费用年人均2000元,建设费用少、周期短,可以快速、有效解决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问题。二是“村居点”实现了家庭化、人性化养老。“村居点”设在本村或邻村,“村居点”内的老人和救助员都彼此熟悉,就像一个“大家庭”,有利于感情的交流和沟通,使五保老人消除了孤独感,符合了大部分五保老人不愿改变居住环境离开故土养老的意愿。三是“村居点”实现了树新风、促和谐的作用。救助员悉心周到的服务,五保老人健康愉快的生活,使“村居点”成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传统美德的“制高点”,成为了周边邻居娱乐、交流的“聚焦点”,有效带动了村风民风的转变,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