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市财政局于2007年底设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大清查,发现存在管理基础薄弱、产权关系模糊、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规范、债权变为“呆账死账”、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以及部门间资产配置差别悬殊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蓬莱市财政局以制度促管理,处置资产实现“阳光化”、资产租借按规定报批、资产调配执行到位,从而盘活了资产,降低了行政成本。
1.资产处置“三到位”。蓬莱市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采取了“三到位”措施:一是资产处置公告到位。1万元以上资产处置集中评估拍卖,重点保障资产处置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实行“三级公告”,要求拍卖机构把拍卖项目、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刊登在指定媒体及在资产单位门前公告七天。二是监督到位。深入细致地监督中标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拍卖机构的资产处置过程,对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核准后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三是处置资产服务到位。资产管理人员无论节假日都能保证购买意向者及时了解资产状况,实现零投诉,同时积极为竞拍成功者产权转移提供服务。“三到位”使资产处置收益提高了50%,2008年实现行政事业资产处置收益560万元。同时,为了鼓励自筹资金购置资产,规定自筹资金购置新资产的单位,资产处置款拨到单位收入户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专项用于固定资产购置;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处置款全市统筹使用,2008年入库100万元。
2.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和风险的监管,蓬莱市对资产出租、租借、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进行清理,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和合理的管理流程,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一是摸清家底。通过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历年来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进行清理,摸清了“家底”,建立了电子档案。二是实行资产出租审批制。单位出租资产须经主管局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三是资产出租采用设立底价法。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经财政局批准后作为出租底价,然后由多人竞标。四是统一合同文本。由律师拟定了《行政事业资产出租合同》,一式四份,资产出租单位、主管局、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各一份。五是强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对照合同文本,核对非税收入收据,足额征解出租收入。五项措施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借收益提高了28%。
3.资产调剂使用,节约办公经费。据对市5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调查情况看,有的单位人均占用国有资产28万元,而有的单位人均占用国有资产仅1.6万元,部门间资产配置差别悬殊。本着“围绕行政、服务全局”的原则,打破条条框框,跨部门、跨单位进行资产调配。2008年至今,根据工作需要为车辆缺编单位、新成立单位、临时单位调剂车12辆、办公设备125宗、办公场所8处,节约办公经费260多万元。
4.盘活资产,筹措公益事业发展基金。近几年,通过对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进行调整,空置出校舍37处,财政部门引导、督促教育局、乡镇政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拍卖、出租、入股等方式盘活资产,2008-2009年5月处置校舍5所,资产处置收益1085万元,全部用于全市中小学教学设施的改造,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5.加强租用办公房管理,减少租金支出。通过集中谈判争取租金优惠。由财政部门根据各租房单位实际需要,确定租用面积,会同租房单位与出租方进行谈判,以低于市场价格为目标,争取出租方最大的租金优惠,2009年1-5月先后为市公证处、结核病防治所等单位争取租金优惠6.5万元。同时,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租用房屋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严格控制人均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尽力压缩办公面积,鼓励内部挖潜解决办公用房。此外,还制定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出租收益分成办法,既解决了单位行政事业资产收益苦乐不均的问题,又消化了部分租金支出。
6.建设资产动态管理数据库,为预决算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加强行政事业资产数据管理,在及时准确地将变量数据录入数据库的同时,还定期与纪委、房产部门、资产单位进行数据核对,确保资产信息准确,为相关职能科室预决算提供数据支持,比如车辆燃修费定额为每辆1万元,全市车辆的预算数据取自资产数据库;2008年对23家行政事业单位租用房屋办公情况进行核对清理,核减3家、调整7家,共节约办公经费3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申请购置资产,各职能科室要首先查询资产数据库,请求调拨,没有资产可拨再考虑购置,开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