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力 金嘉岳
建设节约型政府是党和国家为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解决我国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资源消耗大、行政成本高、浪费现象严重等问题而提出的,其目标是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减少资源消耗,建设一个定位准确、规模适度、成本合理的有限型、效能型和廉价型政府。但在目前无论体制、机制还是意识、行为上,离节约型政府的要求都有一定差距,必须加快推进。
(一)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一方面,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责交叉、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部门数量偏多、种类繁杂、规模过大,加大了行政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官员的选拔任用及政绩考核制度不科学,导致了地方政府单纯注重GDP增长,一味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相应出现投资膨胀、重复建设,加重了财政负担。
(二)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是政府职能缺位,本应由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甚至在某些公共领域出现了“真空”。二是政府职能越位,包揽了本来可以通过市场进行的纯粹私人产品的生产供应以及可以由政府、企业、非政府公共组织共同参与的混合性公共物品的生产。三是政...
张力 金嘉岳
建设节约型政府是党和国家为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解决我国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资源消耗大、行政成本高、浪费现象严重等问题而提出的,其目标是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减少资源消耗,建设一个定位准确、规模适度、成本合理的有限型、效能型和廉价型政府。但在目前无论体制、机制还是意识、行为上,离节约型政府的要求都有一定差距,必须加快推进。
(一)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一方面,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责交叉、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部门数量偏多、种类繁杂、规模过大,加大了行政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官员的选拔任用及政绩考核制度不科学,导致了地方政府单纯注重GDP增长,一味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相应出现投资膨胀、重复建设,加重了财政负担。
(二)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是政府职能缺位,本应由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甚至在某些公共领域出现了“真空”。二是政府职能越位,包揽了本来可以通过市场进行的纯粹私人产品的生产供应以及可以由政府、企业、非政府公共组织共同参与的混合性公共物品的生产。三是政府职能错位,政府内部职能存在交叉的现象,政府职能转变滞后,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了节约型政府的建设进程。
(三)政府运行方式亟待改变。一是层层审批,有的可以只由一两个部门审批的事却要多个部门审批,可以在一天内办完的事却要延期,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无形加大了单位经费开支。二是“文山会海”,各种名目的会议、文件、考察调研、国内外培训、论坛、节庆,迎来送往,照抄照转,重复发文,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行政成本。政府运行方式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日益成为阻碍节约型政府建设进程的绊脚石。
(四)法规制度尚未完善。我国虽然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度,但从总体上看还没有形成有利于构建节约型政府的法律框架,已有的涉及节约型政府建设的相关法规制度大多可操作性不强。由于对政府节约、浪费行为均缺乏应有的法律规定和约束,节约行为得不到奖励,浪费行为得不到制裁,缺乏应有的奖惩机制,难以调动政府工作人员节约积极性。同时,在政府内部管理机制上,一直没有统一的资源使用管理方面的定额限制、能耗标准,没有建立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办法、能耗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财政监督、财务审计、政府采购等制度缺乏建设节约型政府的有关监察、协调机制,难以满足政府控制行政成本的实际需要。有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影响了节约型政府的长效机制建设。
(五)节约意识较淡薄。政府与企业相比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强制性,二是政府属于非盈利性组织,政府经费来自公共财政拨款。这两个特点决定了政府工作投入与产出相脱节,在成本与收入之间缺乏紧密的联系,使政府组织在客观上缺乏降低成本、厉行节约的内在动力。因此,政府在管理工作中往往更注重任务完成及其效果,而忽略完成任务所需的投入,重“政治账”,轻“经济账”。政府公务员成本意识匮乏、节约观念淡薄是导致政府浪费并制约节约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设节约型政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从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运行,完善法规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建设节约型政府进程。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关键。一是要继续深化机构编制改革。完善大部制改革,科学确定政府组成部门和机构,合理确定政府各部门编制,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行政职能;优化同级政府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职权和责任;减少行政层级,逐步形成科学的行政层级构架。二是健全科学的干部绩效评价体系。干部绩效考评制度应该包括行政运行状况的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评两个方面,把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责任和实效纳入干部的绩效考评体系。逐步确立以领导者在工作期间行政成本与行政结果的比例、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所承担职能的实现程度以及社会公众对其所提供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为核心内容的评价体系。
(二)转变政府职能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根本。继续推进政企、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缩小政府承担事务的范围,大力推进政资分开,直接或间接割断政府干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与具体业务的资产纽带,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逐步建立定位准确、规模适度的有限责任政府。
(三)改进政府运行方式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着力点。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小行政审批范围,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探索建立规范的审批管理与操作机制,实现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二是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要着力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重大决策失误引咎辞职、经济赔偿和刑事处罚制度。三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割的制约,建设一个精简、高效的政府运作电子平台。四是切实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文山会海、迎来送往、铺张浪费等不良作风和习气。
(四)完善法律制度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保障。完善法律制度,构建节约型政府的法律框架,从体制机制上遏制浪费行为,逐步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程控制的政府节能管理体制。一是建立有效的能源消耗报告制度,制定政府机关节能的具体措施,明确能耗定额,使节约成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二是建立严格的“绿色采购”制度。要进一步发挥节能采购的作用,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加强对行政成本支出情况的统计分析,分解、量化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节约行为。积极探索有关奖惩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奖惩分明,对于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的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对厉行节约的机关、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以增强政府公信力,激发个人厉行节约的积极性,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倡导节约文明。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政府决策和管理水平、公共资源使用和消耗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