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9 作者:余丽生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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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浙江省一些县市开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受到农民的欢迎,被称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浙江各地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嘉兴模式。嘉兴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城乡一体化”,基金采取积累制的方式筹集。2007年9月3日出台了《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当年10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采取按年缴费方式。缴费基数分别为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个人缴费的比例逐步提高到10%)。农村居民可任选其中一个基数缴费,城镇居民可选择后两个中的一个基数缴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统筹地财政分别按当期缴费基数的5%给予补贴(农村居民统一以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5%比例补贴),其中3%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账户,2%用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市本级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2.5%的比例承担;各县(市)由县(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当年未及时缴费的,允许次年按当期的缴费标准补缴,财政按上一年...
近年来,浙江省一些县市开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受到农民的欢迎,被称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浙江各地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嘉兴模式。嘉兴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城乡一体化”,基金采取积累制的方式筹集。2007年9月3日出台了《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当年10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采取按年缴费方式。缴费基数分别为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个人缴费的比例逐步提高到10%)。农村居民可任选其中一个基数缴费,城镇居民可选择后两个中的一个基数缴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统筹地财政分别按当期缴费基数的5%给予补贴(农村居民统一以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5%比例补贴),其中3%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账户,2%用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市本级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2.5%的比例承担;各县(市)由县(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当年未及时缴费的,允许次年按当期的缴费标准补缴,财政按上一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手续,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证》,从核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二是余姚模式。余姚模式的基本特点是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筹集资金。2007年7月25日出台了《余姚市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当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村养老新制度。按新制度的规定,余姚市农村年满60周岁的男性、年满55周岁的女性,均可参保。参保时可选择3个不同的缴费标准,分别为1档21000元、2档18000元、3档15000元,一次性缴清所选择的费用。其中,55-65岁的女性、60-70岁的男性可以在办理手续后的次月,依照保费标准按月领取210元、180元或150元养老金。如果年龄男高于60岁或女高于55岁的参保者,缴费额将依次降低。并规定对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既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参加农民养老保障,也可以选择享受每月50元的老年人员生活补助金。
三是余杭模式。余杭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基金的筹集采取“累进式缴费”和“一次性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杭州市余杭区2008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确定,缴费比率为2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5%,财政补贴比例为5%。困难家庭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为5%,财政补贴为15%。对当年已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在2008年12月31日前既可以连续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补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按照办理补缴时的缴费标准进行补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从浙江各地实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看,共同特点是建立个人账户,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费,政府兜底”方式,实现权利和义务相结合,地方财政每年要注入农民养老保障基金并发放生活补助。如余姚市测算,参保人员交付的个人本金可以支持6年,6年后将由政府财政“买单”。要保证养老金的正常发放,余姚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上年待遇支付总额35%的资金,预计每年需拨7000万元注入农民养老保障基金及发放生活补助,平均要为每位参保老人补助近3万元。不同点是各地缴费的标准和对老人的养老待遇不一样;政策的级次也不一致。如嘉兴市实行了城乡一体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政策的统一。浙江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推广进度较快,如余姚市10万60岁以上农村老人已有5.6万人领到养老金。对一些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各地也有补充规定。如余姚市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可以得到政府50元的生活补助;余杭区也有每人每月50-16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农民也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养老待遇,农村养老保险普遍受到农民的欢迎。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嘉兴、余姚等地的模式表明,迟改不如早改,被动应付不如主动出击。各级政府应未雨绸缪,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的可能,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
一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方法。我国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改革从2003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步,经过几年的运行,已在全国全面推行,被老百姓称为“民心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基本方法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积累了经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应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和步骤,关键要做好试点工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恩泽百姓、惠及子孙”的“惠民工程”,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的“富民工程”。但由于要采取个人缴费的方式,是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一项工作,实施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在试点阶段,要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要把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区别开来,让老百姓真正看到新型养老保险的好处。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普及,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
二是设计“低水平,广覆盖”的标准。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落后”的基本国情,以及农村人口多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决定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必须是低水平的,必须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政策,是每个居民都应该享受的权利,必须要广覆盖,实现人人享受。各地可以结合2007年以来在农村全面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低保线为依据,在高于低保线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设计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标准。以后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逐步提高。
三是实行“个人账户,动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于受国家财力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限制,我国暂时还不能统一社会保障制度。考虑到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流动的频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要避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因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所造成频繁退保纠纷给工作带来的被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起点要高,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建立“个人账户”,以每个居民都拥有的不同的身份证号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号码。“个人账户”是记载个人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的依据,“个人账户”要做实,不能空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都要进“个人账户”。当然,国家在政策上要统一规定各地都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这样,农村居民不管在哪里工作和生活,只要有“个人账户”,符合了规定要求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就可以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是明确政府职责,财政必须介入,承担“兜底”责任。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职责范畴,是公共财政的作用范围。过去,由于受财力限制,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严重“缺位”。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公共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缺位”必须要给予“补位”。在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财政要承担起“兜底”的责任,专门安排预算资金,满足支出需要,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能正常推行。当然,对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中央财政也应给予相应的转移支付,使地方财政有能力承担起农村养老保险“兜底”的责任。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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