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0 作者:徐东 (作者单位:河北省青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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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河北省青县财政围绕群众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谋划实施了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障、教育医疗等12大类100项“民生工程”,解民所难、干民所盼、改民所怨,真正使改革发展的成果为人民群众共享。
科学分配财力“惠民生”
随着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特色立县等战略举措的实施,青县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财政收入由2004年的2.91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6.45亿元,四年翻了一番多。虽然全县财政收入总量不小,但是由于受税源结构因素的影响,县本级一般收入仅占全部财政收入的13%左右,与其他县市一般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30—50%相比,青县虽是收入大县,实为财力小县。面对这种财力状况,青县科学分配财力,合理安排投入,本着“保民生、促和谐、谋发展”的原则,按照民生、工资运转、发展1∶2∶1的比例,最大限度地把财政资金向民生事业倾斜,尽力挤出资金完善社会保障,提高群众福利。2004—2008年五年间,县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公益事业等民生事业建设的投入总额达3.72亿元,其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逐年大幅增加,几乎每年都翻一番,从306万元增加到7468万元,累计达到1.55亿元。
完善社保体系“解民忧”改善民生、完善社保的重点对象是弱势群体、困难...
近年来,河北省青县财政围绕群众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谋划实施了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障、教育医疗等12大类100项“民生工程”,解民所难、干民所盼、改民所怨,真正使改革发展的成果为人民群众共享。
科学分配财力“惠民生”
随着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特色立县等战略举措的实施,青县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财政收入由2004年的2.91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6.45亿元,四年翻了一番多。虽然全县财政收入总量不小,但是由于受税源结构因素的影响,县本级一般收入仅占全部财政收入的13%左右,与其他县市一般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30—50%相比,青县虽是收入大县,实为财力小县。面对这种财力状况,青县科学分配财力,合理安排投入,本着“保民生、促和谐、谋发展”的原则,按照民生、工资运转、发展1∶2∶1的比例,最大限度地把财政资金向民生事业倾斜,尽力挤出资金完善社会保障,提高群众福利。2004—2008年五年间,县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公益事业等民生事业建设的投入总额达3.72亿元,其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逐年大幅增加,几乎每年都翻一番,从306万元增加到7468万元,累计达到1.55亿元。
完善社保体系“解民忧”改善民生、完善社保的重点对象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实现公共财政投入均等化,尤其要做好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都能生活无忧,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广大群众。
一是构筑新型医疗保障体系,确保“病有所医”。作为全省试点,2005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参合农民达到31.9万人,参合率达97.31%,四年多来共为34.6万人次报销医药费5759.9万元,其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2006年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城乡居民“大病拖、小病杠”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和城镇困难群众分别给予300—1500元、500—2000元的特别医疗救助,到目前已累计发放238.8万元,救助城乡困难家庭1860多户。
二是构筑困难群体救助保障体系,确保“困有所帮”。在规范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的同时,2006年在沧州市率先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村家庭落实低保待遇,实现了城乡低保全覆盖。2008年又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110元,为全市最高,全县6719名老弱病残和低收入农民已全部纳入低保序列。三年来,已分别发放农村、城镇低保金674万元和1439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6.9万人次。积极帮扶残疾人生活就业,2008年在全省首家推出残疾人小额贴息贷款,到目前已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20.9万元,全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6%以上。
三是构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确保“老有所养”。2005年,在全市率先落实了“计生以奖代保”制度,四年多来共对8200余个家庭发放计生奖励扶助资金923.7万元,其中对2650人次农村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夫妇,每人每年给予600元的奖励,解除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后顾之忧,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积极完善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机制,按照“个人养老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倡导合作互助,鼓励慈善捐助;保证个人利益,兼尽社会义务”的基本框架,于2008年7月探索推行了农村合作养老制度,填补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一块“空白”,到目前,全县349个村已有306个村参合,参合率达到87%,2万多名农村老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已累计发放合作养老金1214多万元,农民老有所养在青县真正变成了现实。
四是构筑贫困学生扶助保障体系,确保“学有所助”。从2004年开始,探索建立了贫困学生救助长效机制,对贫困学生在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档次,每年分别给予2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学习补贴,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以上重点大学的贫困学生,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并将贫困学生救助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实现了贫困生救助全覆盖,努力让全县所有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读得起书、上得起学。五年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48万元,资助贫困学生3万人次。
发动群众参与“聚民力”
青县在坚持不断加大财政社保投入的同时,注重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倡导全社会互帮互助,形成了“合作互助、裙带共帮”的良好局面。
一是制度安排体现合作。无论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还是农村合作养老,青县都不是实行政府简单地发钱、发福利,既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工程,也作为一项社会道德工程、社会和谐工程来抓,在制度设计上倡导合作互助这一理念,用制度引导人们在享受个人权益的同时,兼尽社会义务,促进政府与社会互动,约束群众与群众合作,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医疗、养老、救助等保障问题,而且在全社会倡导形成了团结互助的良风美俗。比如,在农村合作养老上,没有简单地采取养老金直发直补的办法,而是在制度安排上力求体现政府、社会、家庭、个人之间的多元合作,由政府、社会、会员共同建立养老基金,并实行“全村连带”、“亲属连带”限制,农民参合必须以村为单位,全村整体参合率达到80%以上的村民才有资格参合;子女是否参合与老人能否直接受益相互连带,只有适龄子女、孙子女及其配偶(户口在本村的)全部参合后,年满65周岁以上老人才能直接享受合作养老待遇;同时改变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部门具体管理的运作模式,实行联合会管理运行模式,以参合农民为主体建立农村合作养老联合会,实现民主监管、共养共享,这种联合会民主管理运作的方式是青县农村合作养老制度最大的特色,在全国尚属首创。通过这些制度安排和限定,构建起一种义利兼顾、贫富相济、互助合作的养老模式,达到了政府与全社会合作把老人养起来、年轻人之间合作把老年人养起来的目的;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使公民道德显性化,让那些孝敬老人、与人为善的人脱颖而出,由此也促进了孝老敬亲、邻里和睦、友善互助等良好村风民风的形成。
二是完善机制促进合作。为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成效,青县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一项多方面、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社会救助保障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将民政、教育、人事、卫生、房管、团委、妇联等各部门救助资源力量进行有机整合,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地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建立慈善捐助长效机制,成立了县社会捐赠接收中心,一些乡镇、村街也成立了济困援助中心、捐赠接收中心,构建起县、乡、村三级捐赠网络,接收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善款;同时,每年在全县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金秋助学”等活动,上到县乡党政领导,下到普通干部职工,捐物捐款、奉献爱心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对启发社会、促进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浓厚氛围引导合作。通过评选“功德碑”、在县电视台开设“德化人生”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等方面的道德典型,弘扬正气,鞭挞歪风,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乐善好施在青县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一些企业老板、有识之士积极为敬老院建设、救助困难群众和贫困学生慷慨解囊,近几年社会各界捐款累计达到1300多万元。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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