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0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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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
自2009年2月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和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以来,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十分踊跃,这两项政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一片欢迎声中我们也听到了一些疑惑和担忧。因此,本期特别关注将对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进行解读,以期答疑解惑,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温家宝总理曾批示“家电下乡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好政策”,李克强副总理也曾批示“要运用好‘下乡’机制,打造促进消费的政策平台,更为直接地促进扩大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家电下乡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家电下乡初见成效
自今年2月1日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实施以来,总体上看,已初见成效。首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快速增长。2月—5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由88万件增加到223万件,月均增长36%;销售额由13亿元增加到40亿元,月均增长45%。其次,家电下乡补贴额快速增长。2月—5月,全国家电下乡补贴金额由5347万元增加到28032万元,月均增长74%。...
编者按:
自2009年2月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和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以来,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十分踊跃,这两项政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一片欢迎声中我们也听到了一些疑惑和担忧。因此,本期特别关注将对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进行解读,以期答疑解惑,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温家宝总理曾批示“家电下乡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好政策”,李克强副总理也曾批示“要运用好‘下乡’机制,打造促进消费的政策平台,更为直接地促进扩大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家电下乡政策全面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家电下乡初见成效
自今年2月1日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实施以来,总体上看,已初见成效。首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快速增长。2月—5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由88万件增加到223万件,月均增长36%;销售额由13亿元增加到40亿元,月均增长45%。其次,家电下乡补贴额快速增长。2月—5月,全国家电下乡补贴金额由5347万元增加到28032万元,月均增长74%。再次,家电下乡产品生产稳步增长。2月份以来,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中标企业增加,生产热情高涨,2月—5月,生产企业共发货2291万件,月均增长208万件。家电下乡产品产销两旺,必然带动上游原材料行业、劳动就业的增长,进一步促进用电和其他消费的增长。随着家电下乡政策全面实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政策目标将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家电下乡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补贴品种和补贴力度不断增加。从2007年12月开始,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冷柜)、手机3类产品,按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2008年12月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2个省(区、市),补贴产品增加了洗衣机;2009年2月起,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国开展,补贴产品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补贴品种,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两类实施;2009年3月,加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家电下乡政策(后将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任何一项新政策的设计与实施,都要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尤其是政策实施环境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范围不断扩大,品种大幅增加,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的新形势以及家电下乡执行成效日益显现的工作情况作出的果断决策,是我国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家电下乡产品档次逐步提高。家电下乡产品限价是财政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农民承受能力、消费偏好以及国家财力等多种因素确定的。虽然家电下乡产品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但随着家电下乡逐步推进,一部分家电下乡产品档次低的问题也显现出来,为解决好这一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提高了部分产品的最高限价。目前,家电下乡各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3500元,电冰箱(含冷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几类产品的最高限价的提高,使一部分较高性能型号的产品纳入了家电下乡的范围。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要求,家电下乡产品招标时规定了较高的节能环保指标,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环保的先导和示范。其中,家电下乡中标冰箱、冷柜、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洗衣机能效等级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将减少使用成本、减轻经济负担。
三是补贴领取手续大幅简化。简化补贴领取手续,是广大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直接影响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效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4月21日,财政部会同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作出重大调整,大幅简化了补贴审核兑付程序。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区、市)实行销售网点代理补贴审核改革试点,农民在销售网点即可办理补贴申领手续,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国推广。未改革地区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实行销售现场集中审核方式。县乡财政部门也会同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联合下乡,积极创造条件在销售网点现场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请,方便群众。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采取了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后,农民提出补贴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到补贴资金,比原办法缩短一半时间以上。
把家电下乡政策落实到位
家电下乡是政府首次对亿万农民购买生活消费品进行直接补贴的全新政策。为了让农民群众能切实享受到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惠,财政部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直注重制度建设和实施措施的完善,密切跟踪工作进程,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解决问题,使家电下乡政策不断得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建立了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家电下乡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有关精神,3月13日,财政部印发了《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1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职责,要求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在联席会议制度下研究解决政策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根据《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建立了家电下乡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印发《家电下乡工作动态》等形式,及时反映家电下乡政策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发放情况、各地家电下乡工作经验以及家电下乡政策建议等,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的作用。
二是制定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为完善家电下乡操作办法,切实落实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把好事办好,2009年4月,财政部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作出重大调整,大幅度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以及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财政部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按比例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落实地方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并及时转拨,中央财政将与地方财政定期清算。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销售网点监管、乡镇财政所补贴审核兑付、监督检查、公示以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中央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对地方予以适当补助。对财政补贴审核兑付改革试点地区承担代理审核工作的销售网点,中央财政按代理审核产品数量,给予每个产品0.5元的定额补助,承担代理审核工作的销售网点不得再向农民收取除产品本身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支持建立完善家电下乡流通网络,中央财政对各地完善家电下乡流通网络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严格防范坑农事件发生。首先,建立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件家电下乡产品都有产品标识卡(即身份证),从生产、销售、补贴全过程进行监管。假冒伪劣产品不能登录系统享受补贴。其次,加强市场监管。工商总局出台了专门措施加强家电市场监管,质检总局还特别下发了《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严打假冒伪劣家电产品,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守法经营的企业将受到严厉惩处。再次,规定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可以根据成本变化及市场供求调低售价,但售价不能高于中标价格。目前,通过家电下乡补贴系统就能从技术上防止售价高于中标价格现象的发生。家电下乡产品售价如果高于中标价格将无法登录补贴系统,农民将享受不到补贴政策,农民即使买了下乡产品也会去商场退货。如果个别销售网点利用农民不了解政策,欺骗消费者,超过限价销售下乡产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家电下乡产品经销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最后,加大查处力度。对于不履行质量或投标承诺的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作出处罚规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不履行质量承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中标生产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罚;对不履行投标承诺和中标协议、销售服务问题突出的销售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家电下乡流通企业中标资格等处罚。
四是积极促进农村家电服务网络的建设。我国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不健全、网点分布不平衡是一种客观现实,部分地区乡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不健全,致使农民群众购买和维修不便。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促进农村家电经销网络建设,改善农民家电消费环境。对此,财政部、商务部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为便民惠农,招标时已经对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覆盖率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很多地区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已经得到了加强,网络连接变得更加紧密。
让农民吃透政策得到实惠
家电下乡自实施以来,在促进家电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同时,因为有的地方宣传工作不到位,一些农民还不太了解政策,购买下乡产品还存在种种疑虑,还有一部分公众因不了解政策而有一些误解。为此,4月29日财政部主持召开的第二次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集中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全国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吃透政策,让各级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把家电下乡政策落实到位,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财政部、中宣部、商务部等11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从6月5日到7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宣传的重点包括: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补贴程序及加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销售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各地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在此次宣传月活动中财政部等11个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协作,做好宣传工作。财政部门将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总体政策,重点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申报的程序,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以及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简化改革的具体做法。同时,各地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内容以及《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宣传力度,确保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乡乡有人进、村村不遗漏,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广泛的宣传,必将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生产、销售企业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家电下乡工作更快、更好地在全国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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