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统计口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500元的列入“低收入农户”。截至2008年5月,杭州市共有低收入农户56164户、136573人,分别占全市农户的4.1%、农业人口的3.9%。针对杭州市低收入农户的现状,应坚持“输血式”与“造血式”相结合的财政救助政策。
“造血式”救助主要针对家庭中有劳动力且有能力通过自身的劳动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对于这类农户,主要考虑从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方面进行政策扶持。一是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低收入农户加入农业政策保险,在保费上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和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实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的保险模式,对低收入农户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在财政补贴上适当加大力度。二是发展多种经营,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具有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多种产业。对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成效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奖励,以调动其积极性,推动其健康发展。对有闲置土地或不能有效利用土地的低收入农户鼓励通过流转经营权的方式,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增加收入渠道。三是切实解决低收入农户贷款难问题。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扩大支农力度,降低贷款门槛,把发展小额信贷作为业务重点,降低低收入农户的贷款成本。对低收入人群中有正常劳动能力和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提供扶贫贴息贷款,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温饱的种、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四是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本领。根据低收入农户自身条件如教育程度、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支柱产业、重大产业项目,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其务工技能。同时,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为低收入农户牵线搭桥,加快劳务输出。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通过企业安置的方式转移富余劳动力。有计划地开发和购买保洁、保绿和保安等公益岗位,专项用于安置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
“输血式”救助主要针对家庭中没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这类农户多为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迈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无生存本领,无经济来源。一是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及时纳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给予低收入农户适当生活补助,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医疗制度。积极做好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养老参保工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以保证农村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对孤、寡老人探索实行集中供养。推行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低收入农户参保率,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同时逐步完善报销范围和补偿标准。对发生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农户,在正常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困难补助,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三是继续加大教育扶助力度。做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低收入农户家庭的子女纳入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确保适龄人员接受九年义务制教育。对于低收入农户中子女上高中、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同时通过助学贷款政策、企业赞助、春风行动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减轻低收入农户的家庭教育负担。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