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2008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查“小金库”工作。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全省各部门普遍规范了相关财务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收支管理体系,堵塞了经费管理漏洞,初步建立了防治“小金库”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 广泛宣传发动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查“小金库”工作,专门成立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3位省委常委具体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联合办公,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全省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做好清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为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清查工作动员大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有关文件,明确了清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政策措施和纪律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为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各级清查办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清查“小金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2008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查“小金库”工作。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全省各部门普遍规范了相关财务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收支管理体系,堵塞了经费管理漏洞,初步建立了防治“小金库”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 广泛宣传发动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查“小金库”工作,专门成立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3位省委常委具体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联合办公,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全省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做好清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为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清查工作动员大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有关文件,明确了清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政策措施和纪律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为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各级清查办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清查“小金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地点和举报办法,建立了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激发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清查工作的热情,为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开展自查自纠 抓好重点检查
云南省清查工作分自查自纠、归口抽查、分类处理三个阶段进行。清查内容上,既包括预算内,也包括预算外,重点加强“单位围墙经济”收入等账目的盘查,确保清查工作不留死角。清查方法上,以单位自查为主,做到主管部门抽查和省清查办组织重点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报账户和银行上报单位开户的双轨上报审核比对相结合,单位自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自查抽查,及时发现了部分单位资金滞留量大、违规开户数量多、大块资金未在决算中反映、财务管理基础较弱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各部门深入查找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将违规资金划转还原到相关资金账户,并入相关账目核算管理,取消相应账户,尤其是在规范津贴补贴后,停止自行向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纠正了违规行为。针对个别单位不愿意暴露“小金库”、自查自纠不到位等问题,省清查办及时组织开展了清查“小金库”“回头看”工作,要求自查不到位的单位重新进行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回头看”,省直预算单位和各州市自查比例为100%,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抽查比例达到了60%。
为保证清查工作质量,根据工作进度,省清查办还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抽调审计和部门内审机构业务骨干,从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业务能手组成重点检查小组,采取突击盘查、账务清查、走访核实等手段,深入到重点检查单位开展抽查。通过重点检查,进一步查明了一些地方和部门设立“小金库”和资金管理的情况,为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行分类处理 建立长效机制
为严肃认真地处理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三条刚性原则,即: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津贴补贴规范后,凡设立“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对其责任人一律给予免职;凡是用“小金库”资金为小团体和个人谋私利的部门和单位,对其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个人贪污、挪用或小团体私分“小金库”资金的,坚决从严惩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省清查办制定了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处理办法,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存在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分类处理中,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教育为主、宽严相济的原则,做到自查自纠从宽、隐瞒不报从严;主动申报从宽、被查被纠从严;按期上报从宽、逾期上报从严。对在自查自纠和归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清查办逐一进行梳理,按照处理办法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个别“小金库”数额较大的单位,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处理。同时,把经济处罚、行政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等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在2008年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违反津补贴管理规定的7个省直预算单位均未被评定为合格单位,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起到了明显的警示教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果。
为巩固清查成果,云南省各级各部门坚持纠建并举,把开展清查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开承诺不设立“小金库”,各地规范了财务管理,强化了对银行账户的监管,严格控制新开银行账户。省级和部分州市还把防治“小金库”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推动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最近,省委、省政府又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在继续巩固清查“小金库”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健全并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