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家电下乡”活动顺应了这一形势,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也为家电行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自开展“家电下乡”活动以来,截至3月上旬,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81台,拉动消费312万元,财政预拨补贴资金115万元。
但是,目前在“家电下乡”过程中也突显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差,家电运输难。如贺州市尚有97个行政村未通四级公路、1950个自然村未通村级路。很多自然村、屯在偏远山区,没有“家电下乡”电器的销售商店,农民要到近百里外的县城买家电,由于不通公路商场不愿送货,只能人扛牛驮。买家电既是当地人的一件喜事,也是一件难事。二是“家电下乡”办理程序复杂。农民购买家电后,要在购买信息网上录入后30日内,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申请单》、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账号等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财政所审核后送县财政局复核,而后通知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买人粮食直补存折或银行卡上。由于需要提交的证件、证明比较多,农民感到比较麻烦。同时,部分销售网点录入销售信息时不够认真,有名字录错、发票号记录不齐全或不及时录入的现象,造成购买人多次来回办理,十分不方便。三是部分销售商缺乏诚信,农村消费仍不安全。国家对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实行了最高限价,但少数商家却以最高限价为销售价,由于价格机制不透明,农民很容易买到高价家电产品,从而影响了“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此外,一些经销商利用“家电下乡”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产品,侵犯农民的消费权益。
为了将“家电下乡”这件好事办好,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笔者认为应从优化消费环境、简化手续等方面着手,不断推进“家电下乡”活动。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消费环境。充分利用积极财政政策向农村倾斜、国家大幅度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机遇,加大对农村水、电、路、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家电下乡”、拉动农村消费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简化“家电下乡”补贴手续。可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购买者凭农村户口簿、身份证、销售商开具的正规发票,直接到当地财政所领取补贴。三是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产品种类。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明显的形势下,要积极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建议将“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扩大到城市困难群体,让他们购买家电产品也能及时得到财政补贴。同时,建议增加家电下乡产品的种类,并根据农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按产品的不同型号确定产品的最高限价。四是规范销售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印制家电下乡产品品牌、政府限价宣传单,分发到农户,每村设一个公示栏、每店一个商品信息发布板,每周集中公布一次信息,让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商品价格等信息,增加政策透明度。同时,对“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经销商诚信教育,打破专营权,发现经销商不正当销售,即取消其“家电下乡”产品经营权。此外,可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做到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乡村超市”,并与城市超市对接,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管理,从而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质优价廉,提高农民消费水平。
责任编辑 刘慧娴